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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关于修订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的说明为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摩擦,规范我省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工作站,2020年9月10日我厅印发了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有效期至2022年9月9日。为适应形势发展,我们对该办法进行了研究修订。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的背景截至目前,我省共建立了30家预警工作站,涵盖商协会、企业、研究机构等,初步形成了覆盖我省主要产业和行业的贸易摩擦预警网络。暂行办法印发以来,在预警工作站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国际贸易摩擦形势日益严峻,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加剧,暂行办法与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存在着
2、不相适应之处,有必要对暂行办法进行完善修订。二、主要考虑和主要修订内容一是预警工作站的功能从强调预警转向应对贸易摩擦全过程。我省工作站除承担国际贸易摩擦的监测预警工作外,还承担了组织应对、行业自律、行业研究等其他与国际贸易摩擦相关工作,参照兄弟省市命名和商务部工作站命名,将“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工作站”改为“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修改名称便于更规范开展工作。办法的名称相应地调整为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站管理办法。二是反映国际贸易摩擦形势和内容的变化。当前多边贸易体制限于停滞,区域贸易安排发展迅速,对全球贸易、产业链布局等带来深远影响。技术性贸易壁垒、出口管制等正在成为重要的贸易风险,同时,援助因贸易摩擦等原因陷入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恢复经营也正在成为新的政策工具。为此,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产业安全监测预警、技术性贸易壁垒,增加了贸易调整援助等内容。三是体现管理方式的变化。由于工作站数量已经增加到了30个,根据形势发展以后还有可能增加,管理跨度的增大,有必要借助第三方资源参与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为此,暂行办法调整完善了工作站年度检查评估方式,规定省商务厅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增加“根据需要,工作站年度评估可委托第三方承担。”内容。三、下步工作我们将逐条研究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暂行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照程序印发。山东省商务厅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