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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招标采购管理办法21 1 口 3不 则的围语责 总目范术职章条条条条章条条条条章一 一二三四二五六七九三 第第第第第第第第第第第目录工作程序及要求4招标采购原则4招标采购的分类5招标采购审批与招标采购实施招标采购资料归档管理9附则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规范招标采购流程与行为,提高招采工作效率,降低招标采购的综合成本,确保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范围适用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部的招标采购业务。第三条术语和定义一、招标:是指公司、项目部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说明招标的工程、物资、服务的范围、标段划分、数量、投标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二、采购:是指与公司签订了合同(含采购订单)的供应商提供有偿销售物资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咨询等。三、工程:是指公司承接的各类项目进行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等有关的一切工作,以及根据工程承包合同随工程附带的服务。具体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市政、绿化景观等。四、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产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工装、仪器、设施、办公及生活用品等,以及与之相关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维修等服务。如水泥、钢材、瓷砖、电线、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脑、家具等。五、服务:是指除工程或物资以外的与工程相关的设
3、计、咨询、代理等服务类工作。六、供应商:是指从事劳务施工、专业工程施工、物资销售或租赁、提供服务的法人。七、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并在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八、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一种有限竞争性招标,是邀请三家以上(含三家)特定的供应商进行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九、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一种快速的招标方式,是指邀请三家以上(含三家,招标失败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的除外)供应商通过谈判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招标方式。可通过电话或发送邮件的方式向三家以上特定的单位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失败变更为竞争性
4、谈判的除外),通过对各家报价进行竞价、现场谈判,通过谈判结果比选,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方式。十、市场竞价:市场竞价是一种简单快速的采购方式,是通过电话或发送邮件的方式向三家或以上特定的单位发送询价文件,通过对各家报价进行竞价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方式。十一、直接委托:直接委托是指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保护、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以及紧急突发情况等原因,工程、物资或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下,直接与特定的供应商谈判并确定相关合同内容及价格的招标方式。直接委托还包含一种特殊形式,即成果沿用,是指在同区域内招采技术要求一致、数量相当、价格(单价)与原合同一致、合作方不变的
5、情况下,直接沿用先期项目招标比选成果的采购方式。十二、常规采购:常规采购是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依照公司招采程序择优选择合作单位并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进行采购的行为。十三、战略采购:战略采购是指基于公司发展需要,通过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互信的战略合作关系,以更低价格获取更优服务的采购行为。十四、紧急采购:紧急采购是指在如突发事件、市场剧变等事先无法预料,采用常规招标方式时间无法满足要求,如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采购将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情况下而进行的采购行为。十五、网络采购:是指在“阿里巴巴”、“京东商城”、“淘宝网”等大型网络平台正式注册企业会员,采用市场竞价模式定标并预付货款采购的方式。
6、第四条职责一、公司预算合约部(一)制定、发布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文件;(二)负责公司级别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开发、招标组织及合同签订;(三)指导公司及其项目部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并进行检查、评价、考核。二、公司工程管理部(一)审批项目部编制的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二)审批项目部编制的招标答疑技术文件;(三)参与技术标评标。三、公司财务管理部(-)协助审核招标文件相关条款;(-)配合收退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四、项目部(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授权内的招标及采购执行工作;编制招议标计划、招标清单、技术标参数文件、授权范围内的招采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参与供应商考察、组织现场踏勘与答疑、参与开标评标
7、等;(二)负责项目部审批权限范围内项目的招标组织、合同签订及执行;(三)执行公司集采合同或根据集采合同内容组织公司与供应商签订本项目实际执行合同;(四)接受公司的日常检查、评价、考核,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五)申报后勤物资需求计划,配合综合管理部门完成后勤物资招采及验收确认。五、公司总裁办及综合管理部负责按照*建设集团行政管理办法执行办公用品、生活用品、日常办公用IT产品、印刷品、礼品等行政后勤类物资的需求计划对接、招标采购工作。第二章工作程序及要求第五条招标采购原则一、竞争原则:鼓励投标人就拟承包的工程、供应的物资、提供的服务进行充分地竞争。二、公开透明原则:招标采购的信息、程序和标准均公开
8、,招标采购的过程充分透明,采购决策按照公司管理权限集体决策,杜绝暗箱操作。三、公平原则: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公平一致。四、公正原则:按照事先公布的标准和评标办法,与最具竞争力的投标人确立合作关系。五、效益与效率兼顾原则:招标采购以目标成本为导向、兼顾品质、效果,以市场标杆为衡量标准进行,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尽快地完成。六、保密原则:投标人的资料、投标报价、评标、定标资料等均属于公司机密,招标采购过程的参与人员对相关信息须严格保密,不得向公司内部无关人员和外部人员透露。七、利益相关者回避原则: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到评标结果公正性的,必须事先声明并回避。相关人员包括招标
9、采购中的评标人员、定标人员、谈判及询价人员等。八、可追溯原则:招标采购组织部门必须保证整个招标采购过程均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存档,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可追溯性。第六条招标采购的分类一、按招标采购实施方式分为:(-)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二)竞争性谈判;(三)市场竞价(含网络采购);(四)直接委托。二、按招标采购实施性质分为:(-)常规采购;(二)战略采购;(三)紧急采购。三、招标与采购方式的适用况(一)招标方式的选用顺序依次为:招标、竞争性谈判、市场竞价、直接委托。招标、竞争性谈判、市场竞价三种招标方式需依次予以优先选用,不适宜于采用招标的方式(或招标失败)时,方可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
10、性谈判方式仍不适用时,方可选择市场竞价方式。(二)招标:各类工程、物资及服务项目供应商的确定,对于不符合竞争性谈判和直接委托适用条件的,原则上均通过招标确定。(三)竞争性谈判:1、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未能成立或失败,且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重新招标将严重影响采购项目实施的紧急类工程;2、合同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内的工程承包和物资采购,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不含)以内的服务项目;3、属地性质强、地区行业限制性强的招采项目,如:商品混凝土、塔吊及施工电梯、砂石等,这类招采项目极易形成地区性供应联盟,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形式不利于充分竞争,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现场谈判议价。
11、(四)市场竞价:1、适用于技术简单、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价格差异不大的一般物资采购;合同金额10万元的工程项目招采与物资采购;合同金额5万元的服务类招标;经总裁批准的紧急招标采购项目。2、项目建设周期内单项物资市场竞价累计采购金额V5万元的零星物资采购且未签订正式采购合同的,需以双方盖章确认的采购订单约定简易合同进行采购。(五)网络采购:1、网络采购方式属于市场竞价采购的特殊形式,按照市场竞价操作原则执行。2、通用小型设备及技术参数统一、品牌明确、交付周期符合计划需求的标准工器具、零星物资,适用市场竞价条件的物资采购项目均可采用网络采购模式进行采购。(六)直接委托:1、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或
12、者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等原因而导致市场竞争不充分的;2、行业垄断,只能与唯一供应商进行合作的项目(如市政自来水、供配电、燃气等工程);3、成果沿用项目,即同类采购项已完成招标且之前定标的时间距本次招标的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经市场调研或与最近招采结果一致且按照招采金额经公司授权批准的不受时间制),且工程内容、技术要求、价格、签约方式等关键内容没有实质性改变的,考虑到与现有设施、服务的配套或标准化方面的一致性,向原供应商增购产品或服务的;4、适用于招标或竞争性谈判但时间紧急(即不立即采购会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项目,但必须事先经授权领导
13、批准同意;5、技术简单、但存在较强的地域性或地方保护特征的项目(如土方、围墙等);6、单批次采购金额WlOoO元的零星物资、紧急采购事项,在常规采购周期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采用直接委托、现金支付的方式采购。但单个项目建设周期内的零星物资及紧急采购,采用直接委托、现金支付方式采购的累计总金额不能超过10万元。(七)项目部在施工策划报批时可以事先确定拟采用的发包模式(大清包或项目自带小班组),其中项目自带小班组可以直接委托形式请示定标,但合同价不得高于招标上限价;且发包方式经过审批确认后,原则上不得自行改变,若因特殊情况需更改的,须经原批准人同意后方可变更。第七条招标采购审批与招标采购实施一、项
14、目部或需求部门根据标准采购周期表的周期制定招议标总计划、月计划。招议标总计划经公司预算合约部及工程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裁审批;招议标月计划经项目部会签、项目经理审批后,抄送公司预算合约部。二、招采经办人根据项目部提交的招议标总计划、月计划的需求周期推进招采工作,并在招标启动前通知需求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招标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招采项目必须按照申报节点进行廉政申报,并填写廉政申报管理台账备查。超出招议标总计划之外的招标需求项目,由需求部门提报追加计划经副总裁/总裁审批后方能执行。三、除公司集采事项外,项目招标事项的组织按以下原则进行:单项合同额50万元(含)以下的及地材类(如商碎、砂石
15、等)由项目部组织招标,单项合同额5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组织招标。公司、项目部不得恶意肢解招标,特殊事项可于招议标总计划内说明,按最终审批意见执行。四、同一招采事项变更招采方式执行定标或直接委托招采事项,需经本制度对应常规审批授权的上一级授权部门负责人审批。五、战略采购的实施:与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或集采框架合同后,需求单位优先与战略供应商、集采供应商签订执行合同,合同签订后参照常规合同执行流程实施招采。第八条入围单位及招标文件评审、招标答疑文件审批、定标审批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具体授权规定如下:一、单项采购总价W50万元且不超招标上限价的,由项目经理审批,预算合约部经理审核,副总裁批准。二、50万元V单项采购总价300万元,且不超招标上限价的;50万元但变更招采方式定标的;由公司副总裁审批。三、单项采购总价300万元的或超过招标上限价格的定标审批;50万元V单项采购总价300万元但变更招采方式定标的;由副总裁/总裁审批。四、公司组织的集中采购项目均需按照300万元以上招采项目审批授权执行,经副总裁审核,报总裁审批。五、项目部有权建议公司组织的招标结果,但必须有充足的理由;项目建议公司招标结果且自荐供方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项目部拟推荐供方报价未超招标上限价且经公司组织考察评价合格。第九条招标采购资料归档管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