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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项目部各施工单位用电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身、火灾、爆炸等事故,确保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安全可靠,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EPC项目部各施工单位。3职责1.1 施工单位用电设备在五台以上或用电容量在50KW以上时,必须编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并进行审批、交底后实施。1.2 项目部负责临时用电全面管理,对临时用电单位和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临时用电的形式、部位进行确认,检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3.3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的落实、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督和管理。3. 4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可由施工单位编制,批准后报项目部审核
2、,监理审批。4内容4.1参与安装、维修或拆除的专职电工,必须持国家主管部门办法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持证上岗。4. 2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电气设备的性能。4. 3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4.4定期检查监护用电设备,装置和保护设施处于完好的状态,严禁设备带“病”运行。4. 5现场用电管理4.1 .1不得在高压、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禁止搭设作业工棚、生活设施、仓库或堆放设备、材料工器具及其他杂物。4.2 .2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等临时设施)的外侧边缘与外电线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附表A所列数值;附表A外电线路电压IKV以下I-IO
3、KV35-1IOKV154-220KV330-500KV最下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4.5.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经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附表B所列数值;附表B外电线路电压IKV以下I-IOKV35KV以上最小垂直距离(In)6784.5.4任何类型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起吊物边缘与IOKV及以下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米;4.5.5施工现场开控的管道、沟通、基础的边缘与埋设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7米;4.5.6不能达到附表A和附表B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增设屏障、遮拦、围栏和防护网等安全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识,在架设上述防护措
4、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4.6接地与防雷4.6.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在金属容器内隧道内、潮湿区域或施工条件特别恶劣的作业区,其电气设备必须采取保护接零,严禁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作保护接地。4.6.2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规定。4.6.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和避雷装置可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应保证电气连接正确稳固,并检验自然接地体的热稳定。4.
5、6.4施工现场的电气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4.6.5保护接零应单独敷设不能做为他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的界面应符合电气技术规定。4.7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4.7.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4.7.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分。4.7.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4.7.4室内、室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4.7.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钢索、起重机轨道、滑模装置及其操作平台,各式竖井架、提升装置;4. 8施工电缆及电缆埋设:4.8. 1施工电缆应根据敷设方式,现场环境条件选择,电缆
6、截面应根据允许截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定,但必须符合电力安全规定。4.8.2电缆直接埋地敷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凹形砖保护,并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4.8.3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场所必须加设防护管套,引出地面电缆应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除必须加设保护管套外,并设置遮挡和标识;4.8.4电缆线路和各类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4.8.5埋地敷设的电缆头应设在地面上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区域,电缆头应牢固可靠、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
7、度,不得承受张力;4.8.6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4.9配电箱和开关箱:4.9.1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其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04.9.2总箱、分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物体撞击、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场所。4.9.3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装设牢固,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压紧不得松动,禁止存有外露带电部分。4.9.4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底座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4.9.5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其周围禁止堆放其它物品,应保持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4.9.6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开关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