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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木造建筑物火灾特性木造建筑物大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全栋均属木质搭造之木造建筑物,旧台铁宿舍属之;第二类房屋四周墙壁以RC砖造搭建,而屋顶以及天花板则以木造方式搭造之半木造建筑。木造建筑物具有高火载量之特性,相较于RC建筑物,能燃烧的物质以及释放出之能量高出许多,甚至过去以桧木等高含脂之木材进行屋梁搭建等,都是火灾时加速火势扩张的原因之一。且木材燃烧属A类火灾,火灾发生时容易会有深层燃烧、闷烧现象,消防人员的撒水作为无法有效冷却深层所蓄积之高温,导致救灾不易、整体救援耗时、甚至火势复燃等情形发生。再者木造建筑物具有防火区划不佳之特性,火势若成长至最盛期,延烧速度将大幅提高,多数连栋式建筑物往往从
2、天花板与屋顶间连通空间发生延烧,此亦木造建筑物最典型之现象。燃烧后的木造建筑物,建筑结构会严重弱化,楼地板甚至天花板几乎都会坍塌,许多消防人员在救灾时不慎跌落烧穿之楼地板或者遭燃烧之天花板余烬砸伤时有所闻。因此唯有事先了解木造建筑物所具备之风险,并以过往经验为借镜,避免憾事一再发生。木造建筑物灾害特性汇整如下:(一)消防安全条件差、燃烧快、火势猛烈、延烧迅速,容易出现飞火引起新的火点,并易塌陷,抢救困难。(二)建筑毗连、巷道狭窄,楼梯陡、走廊窄,影响人员疏散。(三)居住人口密度高(年龄层老化),疏散通道少,易造成人员伤亡。(四)空气补充迅速,往往救灾人员赶至现场时己是火灾之中期。(五)木造建筑物主要构造都是木材等可燃物材料制作,而内部也使用可燃物品居多,易燃难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