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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一、目的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是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的有效举措,按照调整后的年度监测收入标准和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排查返贫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工作内容(-)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按照2023年度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
2、认定程序,开展新增监测对象识别认定工作。一看收入支出,扣减刚性支出或收入大幅缩减后,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二看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存在因家庭困难导致辍学失学现象。三看医疗保障情况,看是否有基本医疗保障,是否有大病、慢性病患者,扣除家庭年度医疗自付费用后是否低于监测收入标准。四看住房安全情况,唯一住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因家庭困难无法自行建设满足基本生活住房,是否需要纳入农村危房改造。五看饮水安全情况,饮水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保障率是否符合要求。(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
3、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一看收入支出。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超过当年监测收入标准。二看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和安全饮水是否持续巩固。三看识别认定时返贫致贫风险点是否已经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三)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一看帮扶措施是否制定,帮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只制定了兜底保障措施。二看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
4、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是否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三看帮扶成效如何,看是否达到稳定消除风险条件,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是否精准界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全面落实帮扶。(四)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对监测对象的基础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核准,一是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
5、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三、工作步骤(-)制定方案。我村要制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安排、人员组织、结果认定、帮扶补短等重要内容。(二)部门筛查。村两委根据夏文对接县级部门,获取县级部门反馈的风险数据,对照工作内容,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并制定防范措施;筛查梳理下列重点排查对象名册。1.监测对象;2.2020年度脱贫户;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单人户;4.2020年以来新识别和申请农村低保的农户;5.重度残疾人和2020年以来新致残家庭;6.部门筛查发现存在风险的其他农户。(三)村级研判。村“两委”干
6、部会同包村干部等力量共同对辖区内所有农户进行一户一户的分析研判,梳理下列重点排查对象名册并上报镇:1.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收入标准的农户;2.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农户;3.务工收入占比高(260%),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4,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5.村级会商需要入户核查的其他农户。(四)入户核查。村两委根据反馈重点排查对象,形成入户核查名单,由包片领导协同村两委由2人一组开展入户核查工作,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每户一份入户核查表,2名核查人员核查结束均需签字。对于监测对象,除排查风险稳定消除情况和帮扶
7、措施落实情况外,还要核实核准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信息。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由迁入地负责开展入户核查工作。(五)识别认定。按照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收入标准,同时考虑“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参照优化后的识别认定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四、准确把握时间节点(-)4月31日前,我村要完成排查工作方案制定并进行业务会商,会议照片、会议记录等形成专题档案。(二)5月5日前,要报送附件9、13、15(注意前后逻辑)。(三)5月10日前,监测对象需要“风险消除回退”的,立即上报镇,然后由镇向市有效衔接办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附件11,逐级上报备案后,再组织开展“
8、回退”系统操作,排查工作结束后权限收回。5月21日前,完成入户核查,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等工作。(四)5月11日前,报送一次附件14,5月18日之前再报送一次附件14,排查出的问题不重复统计。(五)5月20日之前,报送附件2、3、4、5、6o(五)5月31日前,完成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数据录入、更新、完善等工作,以镇为单位,完成数据清洗工作。五、工作要求(一)要对照排查内容,认真研判,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按程序认定,纳入监测帮扶。切实做好集中排查后勤保障工作,严格遵守疫情管控规定,做好进村入户的安全和防暑工作。
9、(二)5月起,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将对我村入户排查、会商研判、信息核实、评议公示、复查审核、制定落实帮扶措施和行业部门开展信息筛查比对等关键环节加强督导检查,对发现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将逗硬通报。(三)工作中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既要防止人为控制规模、搞“体外循环。也要防止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放进来,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同时,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要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做好政策解释,防止发生负面舆情,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