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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分工方案为有序推进我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省市、邹城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批复(自然资函20XX)233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邹城市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本次试点范围为市全域。计划利用2年左右时间,实现“3145”的总体目标,为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研究形成三项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础成果:黄河三角洲典型自然资源“一张图
2、”,重要自然资源分等定级表,生态产品产业分类目录。构建一套生态产品价值业务化核算技术体系及其应用框架。总结概括四种具有黄河三角洲特色、多路径复合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黄河口公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国际湿地城市品牌赋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沿黄生态产业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海洋强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建立五项支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保障机制: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为核心的生态产品供给保障机制,以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为依托的生态产品生产规划机制,以典型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程度定量评估为核心的动态监测机制,与试点推进高度融合的创新平台运行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评价考核机制。二、重点任务
3、(一)夯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1 .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确权登记。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等有关要求,以森林、湿地为重点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相关指标体系、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推进黄河三角洲典型自然资源及生态空间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和边界,明确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种类、分布、面积等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依托市时空与大数据云平台,形成黄河三角洲典型自然资源“一张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海洋
4、发展和渔业局、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2月)2 .建立生态产品分类与分等定级体系。开展森林、湿地等典型自然资源要素的生态产品产出能力调查,全面掌握生态产品数量、质量、权属、结构、空间分布、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及其变化等基本信息,建立典型生态产品产出能力的分类体系。依据生态产品产出能力,研究构建典型生态产品分等定级体系及定级标准,形成分类分等定级表,为生态产品基准定价、有偿使用和市场交易等提供技术支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 .编制生态产品产业分类目录。在国土空间
5、规划及“双评价”等相关成果的基础上,结合黄河入海口区位优势和生态本底,参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相关内容与要求,以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价值实现潜力、市场需求等作为分类依据,开展黄河三角洲生态产品开发利用适宜性评价分区,明确生态产品产业类型与分类,编制发布生态产品产业分类目录,为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完善财税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提供依据,为绿色金融扶持生态产品提供支撑,指导生态产品开发利用及产业化经营,促进生态产品增值溢价。(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行;完成时限:2022年6月)(二)研究建立
6、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技术体系。1 .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理论研究。针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特点和重点,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分析大江大河入海口公共性生态产品生产、流转与消费关系及其价值市场实现的路径和机制,研究黄河三角洲在黄河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的作用和地位,总结归纳自然保护地社区共享与社区参与机制。基于试点工作和成果,总结提炼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形成大江大河三角洲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方案”。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十四五”重点任务及二。三五年远景战略研究,为进一步深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财经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生态环
7、境局、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3年4月)2 .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体系。基于全市各相关业务部门日常监测、资源调查和数据统计等,明确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及其监测、统计与处理方法,形成一套规范的分部门数据报表系统,设计并探索编制市生态产品价值统计年鉴,研究构建由本地实施的业务化核算体系。建设生态产品价值业务化核算软件平台,形成部门填报、数据审核、年鉴形成、决策支撑的全过程业务化系统,建立可复制、可比较、可应用的县级行政区域生态产品价值业务化核算技术体系。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成果作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保护补偿、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的重要参考,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牵头单位:
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水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6月)(三)推进黄河口公共生态产品价值实现。1 .大力推进黄河口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贯彻落实中央、省对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的要求,实施黄河口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保障生态产品供给。加快实施湿地保护修复,以清水沟、刁口河、河流入海口区域以及槐林和楼柳林植物群落为重点,采取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等综合手段开展恢复,构建陆域、潮间带、浅海湿地一体的生态保护修复大格局。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实施黄河入海口两侧区域互花米草治理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自然保
9、护地生物多样性调查,完善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保护珍稀濒危动物、植物以及重要海洋经济物种的栖息地,基本建成稳定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为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提供基础。(牵头单位:自然保护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黄河河口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 .开展黄河口公共生态产品科学利用。在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前提下,科学设置生态科普、湿地观光、研学培训等项目,设计高品质的观海、观鸟等生态文化旅游线路,探索黄河口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路径。依托黄河口自然资源优势,在自然保护地周边合理规划建设特色小镇、森林人家、特色民宿等配套服务设施
10、,办好黄河口马拉松赛、河口湿地槐花节等活动,推动文旅和体育等服务产业发展,探索黄河口公共生态产品价值市场化实现路径。(牵头单位: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 .研究黄河口公共生态产品补偿机制。充分考虑市域对黄河口自然保护地公共生态产品供给的贡献程度和产出效益,制定生态效益贡献补偿办法,探索公共生态产品生态效益补偿途径。创新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统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市域内基于生态环境系统性修复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建设。研究制定针对生态环境保护者的补偿标准和相关办法,通过政府购买生态产品、自然
11、资源要素生态补偿等方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促进自然保护地与周边社区共管和共建共享。(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垦利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四)国际湿地城市品牌赋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1 .全面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建设。按照国际湿地城市建设要求,实施河湖水系连通、天鹅湖蓄滞洪、东三路湿地、东八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南一路及耿井水库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疏通、连通片区内排渠、灌渠系统,开展水环境治理和生态绿化提升,加快推进净水功能人工湿地建设,在湿地保护基础上实施裸露地面复绿、植被梳理、林木补植和鸟类招引等措施,构建“一园两带多
12、廊道”的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框架,擦亮国际湿地城市名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黄河河口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 .推进城市片区综合开发和增值。依托东三路湿地、耿井水库湿地、广利河森林湿地公园、天鹅湖蓄滞洪工程等优质生态资源,配套完善片区医疗、教育、交通、文旅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治理智慧化水平,实施城市精细管理,建设“商、居、文、游”一体化产城融合示范区,重点对接科创文旅产业,配套高品质生活小区,融入城市湿地休闲公园生态本底,提升城市品质,带动区域土地资源升值,实现生态价值的显化和外溢。(牵头单
13、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黄河河口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 .探索基于生态券的自然资源占补平衡机制。探索基于生态券的开发配额交易机制,研究制订生态券核发和交易办法,生态修复、国土绿化等提升生态价值的行为可以产生生态券,开发占用森林、湿地、海洋自然岸线等降低生态价值的行为需要购买生态券。在城市片区综合开发中,探索建立“土地出让+生态券”的土地使用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生态修复成本内部化,对生态修复后拟作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探索附带生态修复成本或生态保护修复
14、条件的供地等土地资产配置方式。探索建立湿地占补平衡机制,鼓励引导采取政府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主体投资建设+易地交易”等综合方式保护和修复湿地生态系统。(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0月)(五)推动沿黄生态产业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1 .推进沿黄生态长廊建设。以黄河左、右岸大堤和南展大堤为主干带,串联市域生态林场、湿地公园等七大生态片区,沿线建设多处景观和文化节点,形成“三带七区多节点”总体布局,依托“十四五”时期国土绿化、湿地修复等任务,打造贯穿市域的百公里沿黄生态长廊,配套建设休闲、
15、健身、娱乐等服务设施,形成沿黄生态防护带、绿色产业带、旅游景观带,提升生态防护、乡村绿化美化和休闲服务功能,为黄河入海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保障。(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建管理局、黄河河口管理局,沿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 .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以沿黄生态资源为依托,结合黄河文化、石油文化、海洋文化等文旅资源,重点建设桃花岛旅游区、东津湿地公园、万亩槐林风景区、十里荷塘等生态旅游区,积极培育“进入式消费”旅游康养产业。重点培育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养殖业等特色产业基地,培育黄河口果品特色品牌及林禽、林畜、林菌
16、、林药等林下经济模式,促进特色林业产业集群式发展,打造集森林保育、产业示范、林果采摘、休闲观光、文化体验于一体的生态产业新业态。(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黄河河口管理局,沿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 .将重点生态工程生态产品供给成本纳入财政预算。制定市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相关管理办法,以沿黄区域为重点,明确市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费、管护费、土地流转费等生态产品建设成本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基于政府购买的生态产品供给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4 .建立彰显生态产品价值的生态标签体系。按照沿黄生态产业布局,制定最美湿地、最美森林、金牌生态农产品等评选标准,形成具有黄河三角洲地域特色,涵盖林果、水产、畜禽、中药材等产品的“黄河口”生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