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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推进新形势下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精致城市.幸福”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3月中下旬,监察和司法委组织对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到市检察院、临港区、乳山市和荣成市,听取了市和部分区市检察院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国威采石场矿山修复、乳山市白沙口湾海岸带整治、金牛山山体修复、荣成市青山烈士陵园英烈保护等工作现场,召开了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深入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2、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同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三年多来,全市检察院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积极作为、依法履职、精准发力,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名誉保护等领域,累计摸排公益诉讼线索7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9件、民事公告38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
3、件、民事公益诉讼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1件、支持起诉1件。督促治理矿山5.62万平方米,修复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355.8亩,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IOO余吨,清理被污染水域1.7万亩,追偿环境修复费用1213.67万元,收回闲置出让土地378亩,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津补贴、社保金、养老金等各类应缴收入390余万元,有力守护了的蓝天碧海、绿水青山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市创新海洋生态公益诉讼司法保护模式的做法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20年度创新成果一等奖,被最高检肯定与推广
4、,被人民日报等9家中央媒体集中宣传推广。(-)公益诉讼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健全完善政策机制。根据中央、省委部署,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乳山市人大常委会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等,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推开提供了制度依据和有力保障。二是推行项目化运作机制。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工作目标计划、实施方案、推进举措、时序进度等,并强化督促落实。三是加强工作机构与能力建设。市检察院设立专门的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基层院也成立公益诉讼专
5、业办案团队,建立健全了内部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一体化机制和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制度,有效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四是强化工作联动机制。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海洋发展局、市场监管局等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交流,建立了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机制,凝聚共识,确保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技术咨询等工作顺利开展。联合大学建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综合研究基地”,组建专家库,提升了公益诉讼的专业化水平。胶东五市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服务保障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的意见,推动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发展。(二)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以专项行动为抓手,高效推进案件
6、办理。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围绕市委和上级院部署,开展了“守护海洋”“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红色印记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饮用水安全等专项行动,集中办理了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以诉前程序为主,善用监督方法。各级检察机关牢牢把握“诉讼不是目的,保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目标,树立“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尊重和调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和自我纠错功能。实践中,检察机关对获得的案件线索,事先主动与行政部门沟通听取
7、意见;检察建议发出后接续协调促进落实,推动相关部门自我纠错、依法行政,2017年以来,共向行政机关发出439件诉前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98.4%,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环节得到有效解决。对极少数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审慎提起诉讼,即使案件起诉后,行政机关在判决前整改落实的,检察机关也主动撤诉;对必须提起诉讼的,则努力将案件办成法治教育样本,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三是以“回头看”为抓手,加强监督跟踪。公益诉讼问题复杂、牵涉面广、旷日持久,有的是发展中的问题,对公益诉讼案件诉前建议整改及判后执行情况,各级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有效避免“一判了之”的现象。
8、如,环翠区检察院先后对3起非法捕捞海产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涉及海洋渔业资源修复费用达1140多万元,经调解,3起案件的被告人均自愿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被破坏的海洋渔业资源,并通过缴纳保证金和提供担保的方式确保执行到位,有效推动了渔业资源修复。(三)公益诉讼效果不断显现。一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切实有效维护。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食品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食药监部门开展“净网行动”,逐一约谈相关网络平台,要求相关餐饮企业限期整改,全面净化了我市网络餐饮环境。经技区检察院针对摸排中发现的,位于辖区内岗山镇闲置2年以上的300多亩土地,向国土资源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最终依法
9、收回。二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公益诉讼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规范了行政行为,维护了法律尊严,助推了法治政府和法治建设。如荣成市检察院针对部分烈士陵园疏于管理的状况,向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出台管理意见,对全市烈士纪念设施加强修缮保护,并做好英烈事迹整理和宣传推广工作。三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日益提升。全市检察机关围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探索实践,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如,文登区检察院对宋某以营利为目的,违法使用含有硫酸铝镂成分的泡打粉制作2000余个包子对外销售,
10、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促使宋某支付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在日报上公开致歉,保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这项工作处于初始探索阶段,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相关制度规范体系仍需完善细化。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是一项全新工作,现行法律规定较为原则,符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法律规范体系仍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司法实践中存在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不一致的情况,存在公益诉讼案件修复标准、赔偿标准不统一,修复执行难等情况;具体操作层面关于落实现有法律规定的配套制度仍需细化,相应程序规范和办案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
11、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尚未形成有效的协作配合机制,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渠道还不够顺畅,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存在获取线索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同时,部分行政机关反映公益诉讼因较强的法律性和专业性,相关人员在办案理念、方法技能、配合调查和庭审应对等方面能力不足,建议建立人员定期交流、培训等机制。(二)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领域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对检察机关的综合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受多种因素影响,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有待进一步细化提高,公益诉讼专业队伍建设方面还
12、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尤其是基层院办案压力大、力量薄弱,办案人员的司法理念、办案技能、知识储备和设施配备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质效。()配套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一是我市社会公益保护组织较少,社会参与度低,公益性不足,社会知晓率低,社会影响力不够。二是司法鉴定支撑不足。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对技术检测和鉴定结论依赖较强,目前公益诉讼案件司法鉴定机构少、鉴定周期长、损害评估鉴定难、鉴定费用高、先收费后鉴定等问题比较突出。例如我市一家渔具配件厂环境污染案,鉴定机构提出10万元鉴定费用,而实际的鉴定结论修复费用仅为1.9万元,鉴定费用高已成为制约公益诉讼工作开
13、展的一大瓶颈。2019年,司法部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损害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共推荐58家主动承担公益诉讼业务且不预收鉴定费的鉴定机构,我省仅有1家,距离司法实践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而为了降低鉴定成本,目前实际采用的专家意见是否可作为量化公益损害价值、确定赔偿标准的合法证据尚不明确。(四)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不高。从我市的公益诉讼案件结构显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占67.7%,行政公益诉讼占22.6%,民事公益诉讼占9.7%,反映出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度还不高,主动提供线索少,提起诉讼的更少,普法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公益诉讼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几点建议党中央决定建
14、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就是通过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制度,保障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中心大局,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配合协作,统筹推进我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纵深发展,为“精致城市幸福”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激发检察公益诉讼发展新动能。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高度统一到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
15、机关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的理念导向,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全力推动解决一批侵害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凝聚法治力量,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和生态、生活环境保驾护航,助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要健全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16、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流程和制度,推动公益诉讼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要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严把立案关、证据关、检察建议关、整改落实关、起诉关,维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司法公信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新发展;要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发挥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平台、12309检察服务平台、大数据平台等载体作用获取案件线索;要加强公益诉讼专业机构和团队建设,充实办案力量,优化人员配置,努力打造一流专业化办案队伍;要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辅助公益诉讼工作,配齐配强必要的办案装备,不断提高案件办理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三)要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构建公益诉讼工作合力。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按照省委政法委出台的关于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要求,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检察建议等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违法当事人及时纠错、及时修复,推动形成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