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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录A”评审组意见”编写示例A.1下面给出了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扩项评审报告中“3.评审组意见”编写示例。示例1:3.评审组意见:3.1 现场评审依据:3. 1.1评审计划文号:202200014. 1.2评审依据: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评审补充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3.2 评审组人数及姓名:3人,包括张三、李四、王五;3.3 评审类型及评审方式:扩项;现场评审;3.4 现场评审时间:2022年03月05日至2022年03月06日3.5 评审范围(申
2、请情况)3. 5.1授权签字人数量:场所1:6人;场所2:2人;1.1 5.2检验检测能力数量:修正前场所1.2大类3小类42参数;修正前场所2:1大类2小类25参数;修正后场所1:申请数量无需修正;修正后场所2:1大类2小类20参数;1.6 评审的基本过程:评审组按照评审计划和程序,在现场通过问、听、查、看、考等多种方式进行了评审,审核了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运行的有效性,并按专业分别核查了申请检验检测能力相应标准的有效性,核实了相关仪器设备设施的配套性、完整性和符合性,召开了机构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对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获得了大量客观证据。1.7 自上次评审以来重要变化情况:(上次评审时间
3、:2021年6月,评审类型:首次)3. 7.1管理层变更情况:管理层无变化。4. 7.2授权签字人变化情况:场所1原获批准的6名授权签字人本次申请扩大授权范围,场所2新增2人;机构对新增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资格、能力确认。确认记录不完整,本次开出了不符合项,详见“6基本符合和不符合项汇总表”。5. 7.3检测人员变化情况:4名检测人员离职,新增12名检测人员,对新增检测人员均进行了入职培训、实习,部分人员已通过能力确认上岗,部分人员仍在培。6. 7.4检验检测能力变化情况:本次申请环境等2大类3小类41项参数扩项,机构对新扩的能力均进行了方法验证。7. 7.5仪器设备设施变化情况:场所1新增火焰光
4、度计、定氮仪、混匀仪共3台套,设备原值近3万余元,场所2新增火焰光度计、定氮仪、混匀仪共3台套,设备原值近3万余元;机构对新增设备进行了符合性验收。3.7.6检测场所变化情况:新增检测场所2,2021年09月开始试运行,机构的管理体系覆盖了该场所,2022年02月01H对该场所进行了附加内部审核,开出了2个不符合项,对不符合项均采取了相应的纠正/纠正措施并实施了跟踪验证,确认符合要求。3.7.7其他重要变更:无变化。3.8对机构体系运行有效性和独立、公正承担检验的评价:该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管理体系文件中明确了管理层,有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任命文件,其内部组织结构清晰,
5、职能分配合理、岗位职责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F1.标由管理层发布,与其所开展的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宜。该机构于2021年02月OIH发布、2021年02月O1.H实施的YJYY-SC-A质量手册(版次:A版)和45个程序文件为现行有效版本,内容基本覆盖了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的全部条款以及所开展的全部检验检测工作,基本是协调的、可操作的。近期于2021年12月06H至07H进行了集中式内部审核,覆盖了所有场所、所有部门、所有要素、所有检测活动,开出了7个不符合项。对不
6、符合项均采取了相应的纠正/纠正措施并实施了跟踪验证,有相关见证材料;审核过程基本符合程序文件要求,内审员均经过考核授权上岗,具备内审员资格。近期于2022年01月18H进行了管理评审,按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对管理体系的充分性、有效性和适宜性进行了评审,有形成书面的输入信息,输入信息包含:a)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b)F1.标的可行性;C)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d)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e)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f)纠正措施:g)由外部机构进行的评审;h)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或检验检测机构活动范围的变化;D客户和员工的反馈:j)投诉;k)实施改进的有效性;D资源配备的合理性:m)
7、风险识别的可控性;n)结果质量的保障性;。)其他相关因素,如监督活动和培训等,信息内容基本充实,评审过程符合要求,输出结论基本明确,输出结论为:a)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有效性:现行的管理体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与所开展的检测活动是适宜的、充分的、有效的;b)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改进:加强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检测人员操作;根据业务范围扩增公共卫生、室内空气、农林土壤领域检测能力,做好新项目验证工作;C)提供所需的资源:委托外部机构进行嗅辩员与判定师培训;增添一台气相色谱仪;招聘新的检测人员;d)变更的需求:对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修订。评审组认为机构的各项主要质量活动已经基本确定和展开,
8、自我完善的机制已经形成。管理体系对保证检验检测工作质量,保证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适应市场需求,满足客户期望是基本适宜、有效的。该机构做出公正性声明及承诺,能保障独立承担第三方检测的、独立性和诚实性。3.9人员素质:该机构现有各类人员48人,其中工程师以上人员8人,占总人数的17乐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符合任职条件;本次申请授权签字人:场所1:6人,场所2:2人,经考核符合授权签字人任职条件;检测人员经考核授权后上岗,覆盖了申请的检验检测能力,人员能力基本满足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中对人员有特殊要求的情况说明:机构现有人员48名,生态环境监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8名,占
9、比17%,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第六条“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数量应不少于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总数的15%”的要求。该机构技术负责人张三,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生物工程专业,2020年11月30H取得工程师资格。经现场考核,掌握机构本次申请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近6年以上的经历。质量负责人李四,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环境工程专业,经现场考核,了解机构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质量管理要求
10、。机构的环境监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数量、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详见评审报告5-1.授权签字人评价记录表)均满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3.10仪器设备设施:该机构本次申请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涉及的仪器设备共计16台套,仪器设备的配备和准确度基本符合标准方法要求,按要求进行了检定或校准并予以标识,建立了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基本完整。能按评审依据和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仪器设备设施进行管理。租用设备管理情况:该机构场所2的XXX、XXX、等共计5台设备为租用,出租方为XXXX研究院,租赁起止期限:2022
1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中明确了在租赁期间,该机构具有唯一使用权。经现场核杳租赁的设备全部在该机构的实验室内,该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仪器设备由该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使用环境和贮存条件进行控制,并全部纳入了该机构的管理体系,运行记录完整。3.11场所环境条件:该机构检测场所1和场所2均为租赁,有租赁协议书,出租方为*有限公司,相赁期限至2024年7月7日。该机构具备固定的检测场所,目前场所1占地面积IOOO平方米,其中试验场地900平方米,场所2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其中试验场地400平方米,包括:检测室、办公室、样品室、档案室等,能够清楚标识需要控
12、制的区域或范围,各区域相互独立,相邻区域的隔离有效,检测场所及环境条件满足申请检验检测能力的需要,并能按要求加以控制、管理。3.12检验检测报告的评价:现场抽杳了场所1、场所2各10份检验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基本符合规范要求。3.13对现场试验考核的评价:安排了场所1:2大类3小类42项参数、场所2:1大类2小类20项参数的现场能力确认,覆盖了申请的全部项目,考核方式包括盲样考核、人员比对、见证试验、操作演示等,内容详见表7现场能力确认表。现场能力确认涉及的检验检测人员为14人,仪器设备16台套。面谈和考核18人,召开了11人参加的座谈会,抽查检验检测报告20份,管理体系文件1套、质量记录40
13、份。3.14机构近24个月以来参加的能力验证情况:机构近24个月以来参加过10项能力验证活动,包括2020年IERMT20-33水中氨氮检测、水中汞的测定、JDZJ-PTP-RX-001水中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含量测定;2021年IERMT21-39水中硫酸盐检测、水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IERUT20-58水中总铭检测、水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CTbCH21004129土壤中重金属铜、辂、锲、锌含量的测定、水中珅含量测定;2022年CTI-0322110021水质总磷的测定,结果均为满意(合格),本次现场评审未利用能力验证结果。3.15建议批准通过资质认定的项目数量:3.15.1同意推
14、荐授权签字人数量:场所1:5人;场所2:2人;不同意推荐授权签字人数量:场所1:1人;场所2:O人;3.15.2同意推荐检验检测能力数量:场所1:2大类3小类40参数;场所2:1大类1小类15参数;不同意推荐检验检测能力数量:场所1:2参数,减少。大类O小类;场所2:5参数,减少。大类1小类;3.16基本符合、不符合情况:场所1:共发现4个不符合项;场所2:共发现2个不符合项;具体详见4.基本符合和不符合项汇总表。3.1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告知承诺情况说明:该机构于2022年02月21日由法定代表人赵五签署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书,并于2022年02月21日在江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15、网上审批系统提交了本次申请资料,选择了告知承诺的评审类型,2022年02月23日获得资质认定行政许可。获许可后至本次评审2022年03月06日止,机构开展了与本次扩项有关的检验检测活动,共出具检验检测报告8份,对外发送检验检测报告8份,使用OMA标志检验检测报告8份,经现场核查对外发出使用CMA标志的8份检验检测报告基本规范,且不涉及不予推荐的授权签字人和参数。3.18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资质认定基本条件的评价及要求整改完成时间:团鉴于以上评审结果,评审组认为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基本符合评审依据的要求,承诺基本属实,退回机构整改,评审组建议机构按规定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并整改后,应在2022年4月18日(整改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之前提交必要的整改报告和相关见证材料,将整改落实情况报评审组长,经跟踪审核合格后,建议本次行政许可有效,提请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