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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程序(建筑施工企业)1目的:对施工生产或服务过程中影响环境的因素加以识别和评价,以确保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控制与管理,并尽可能对所有的环境因素施加影响。2范围:适用于生产或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3术语:参照本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解释。环境因素:公司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要素。4职责4.1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工作。4.2安全管理部监管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工作。4.3技术质量部对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提供技术支持。4.4区域/专业公司负责辖区内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工作。4.5项目部负责
2、对本项目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制定预防措施予以控制。5工作流程5.1环境因素的识别5.1.1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三种状态、三种时态、七种类型a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b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c七种类型:向大气排放、向水体排放、噪音排放、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资源能源消耗、土地污染、其他社会环境问题。5.1.2环境因素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统计分析等方法相结合。5.1.3由安全管理部根据建筑业特点和一般施工方法所带来的环境因素影响确定通常情况下可能存在的环境因素,并在公司网站公布公司的“环境因素清单”5.1.4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
3、工程所处位置、周围居民情况等)等情况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按各施工阶段确定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因素,填写环境因素清单,并进行评价,针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编制环境管理方案,制定预防措施,经区域/业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对不同施工阶段(基础、主体、装饰)及时组织对所辖区域存在的环境因素进行重新识别、评价。如出现新的重要环境因素,项目经理部应对环境管理方案进行修订,并报区域/专业公司总工审批后实施。5.2环境因素评价的方法与步骤5.2.1环境因素评价的方法包括是非判断法、打分法。5.2.1.1是非判断法5.2.1.1.1影响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的因素应列为重要环境因素。5.2.1
4、.1.2社区强烈关注或有明显危害的必须列为重要环境因素。5.2.1.1.3对不能直接确定需进行评价的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要环境因素。5.2.1.2打分法5.2.1.2.1评价内容包括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生的频次、法规符合性、社区关注程度、可节约程度等六个方面。5.2. 1. 2. 2评分标准:a影响范围:(D全球范围:a=5(iv)操作者本人:b影响程度:(i)严重b=5c发生频次:(i)持续发生c=5(iv)白天发生c=2d法规符合性:(i)超标d=5e社区关注程度:(i)强烈e=5a=2(ii)周围社区:a=4(ii)一般 b=3(ii)间歇发生c=4(v)偶然发生C=I(ii)接近标准d
5、=3(ii)一般 e=3(iii)现场范围a=3(Hi)轻微b=l(iii)夜间发生c=3(iii)达标 d=l(iii)弱 e=lf可节约程度:(D加强管理可明显见效f=5(ii)改造工艺可明显见效f=3(iii)较难节约f=l评价标准:ab+cd+e20或f23为重要环境因素5.2.2公司安全管理部依据评价方法,评价出公司一般情况下的重要环境因素,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形成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J-57)。5.2.3项目经理部根据本工程情况将已经确定的环境因素按照上述方法进行评价,经项目经理确认后,填写“环境因素登记及评价表”(J-58),将评价的重要环境因素上报区域/专业公司,由区域
6、/专业公司总工批准后,形成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J-57),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5.2.4区域/专业公司的工程管理部门将所辖范围各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汇总,形成区域/专业公司的“重要环境因素清单”(J-57),并不定期对项目的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情况进行监控。5.2.5环境因素的更新当公司、区域/专业公司、项目经理部的环境发生变化,或所承担的项目内容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单位应按照5.1和5.2的规定,在一周内对发生变化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确定或废止。6相关文件记录控制程序、相关文件。7记录7.1环境因素清单(J-56)7.2重要环境因素清单(J-57)7.3环境因素登记及评价表(J-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