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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县委有关工作安排,为全面提升教育服务水平,积极引进浙江等地区优秀教师到我县,探索创新教育制度改革,特制订XX县中小学、幼儿园总校(园)长工作制度,其内容如下。一、选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觉悟和品德高尚,具有进取、创新、奉献精神,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此外,总校(园)长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总校长选聘条件1 .有5年以上校长任职经历,并获县级以上优秀校长称号;2 .评选总校长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结合XX县教育实际因材施教,具备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能力和水平。有较丰富的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经
2、验。治学严谨,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较强的教学管理和科研能力;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二)总园长选聘条件1 有3年以上园长任职经历,并获县级以上优秀园长称号;2 评选总园长原则上应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结合XX县教育实际因材施教,加强全县幼教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三)以下人员不得参与选聘1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2 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3 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二、工作职责1 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引领带动全县各
3、相应学段学校开展工作;2 对全县各相应学段学校依法依规办学(办园),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指导、督促、检查;3 规范教育管理,做到规章制度常规管理、教学进度、质量检测基本同步统一,实现优势互补、交流互动,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4 突出教学中心地位,结合各各相应学段学校实际,指导各相应学段学校制定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年度计划,每学期至少到各相应学段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培训1次以上,每月定期组织各相应学段学校召开研讨会1次以上,分析研究当前教育教学工作进展的成绩和不足,提出下步的改进意见;5 对各相应学段学校的教育管理和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监测分析,并提出意见与建议。每学期结束后,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6 完成县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未尽事宜,由XX县委教育工委、XX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