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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作业安全组织内容解读1.工作票制度(1)工作票的方式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3种。第一种工作票。需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情况如下。a.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b.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的。第一种工作票的格式见表12-1.表12-1工作票编号1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班组:2 .工作班人员:共人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 .计划工作时间:自一年一月一日时一分至一年一月一日时分5 .安全措施:6 .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年月_日时分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7 .工作负责人变动:原工作负
2、责人离去;变更为工作负责人。变动时间:一年一月一日时分工作票签发人签名:8 .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一年一月日一时一分工作负责人签名:值班长或值班负责人签名:9 .工作结束:工作班人员己全部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全部工作于一年月一日时分结束。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许可人签名:接地线共组已拆除。值班负责人签名:10 .备注:第二种工作票。需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如下。a.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b.在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c.在二次接线PI路上的工作。d.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e.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f值
3、班人员用绝缘棒、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第二种工作票的格式见表12-2.表12-2工种票编号:1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班组:工作人员:2 .工作任务:3 .计划工作时间:自一年一月一日一时一分至一年一月一日一时一分4 .工作条件(停电或不停电):5 .注意事项(安全措施):工作票签发人签名:6 .许可开始工作时间:一年一月一日一时一分工作许可人(值班员)签名:工作负责人签名:7 .工作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工作许可人(值班员)签名:工作负责人签名:8 .备注:口头或电话命令。口头或电话命令用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工作票以外的其他工作。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正确,值班员应将
4、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2)工作票的填发要求工作票一式两份,一份必须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每项工作只能发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可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个配电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填明主要工作内
5、容。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负责人。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的,仍须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第一种、第二种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至预定时间,工作尚未完成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2 .工作许可制度 1)工作票签发人由车间或工区熟悉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和安全工作规程的生产领导人或技术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范围如下。确认工作必要性。确认工作是否安全。 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值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6、等。(2)工作负责人由车间或工区主管生产的领导书面批准。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3)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其职责范围如下。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有很小的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签发人作详细补充。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同工作负责人一起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并同工作负责人分别在工作票上签名。完成上述手续后,工作人员才能开始工作。3 .工作监护制度工
7、作监护制度包含以下内容。(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代清楚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2)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认真监护,并及时纠正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3)全部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4)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且不致误碰带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5)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如果必须离开工作地点,应指定相关人员临时代替其监护职责,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如果工作负责人需要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
8、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两个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6)值班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报告。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每日收工时,将工作票交同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征得值班员许可后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首先重新检查安全措施,确定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2)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人员应清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进行仔细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汇报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和试验结果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如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3)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拦和标志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