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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及制氢装置安全生产十条规定1.1 工段或系统,氧含量分析小于0.5%才允许引入乙快尾气、天然气。1.2 原料气压机系统压力必须20.35MPa时才允许启动压机。1.3 转化、合成、氢回收、压机、制氢工段,必须检查确认系统充氮阀关闭,才能引入天然气、乙快尾气、合成气。1.4 甲醇贮槽的贮存量必须控制在贮槽容积的85%以下运行。1.5 气温达28时,罐区贮槽应开启喷淋水降温(或保温完好),贮槽防护池海底阀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防护池排水时应按规定和要求进行。1.6 特殊作业(用火、高处、进入设备内等作业)必须在车间办理许可证后方能从事有关作业。1.7 装置内所有现场施工,检修作业必须办理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许可证才允许作业。1.8 工艺未安全处理合格,严禁出具作业许可证。1.9 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要抵制违章指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1.10 严格按工艺规程、安全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