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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文化市场集中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文化市场秩序违法经营行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全力维护文明和谐、平稳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化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更好地发挥文化、市场监管、公安、城市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密切配合,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氛围,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促进我县文化市场不断走向繁荣。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制度。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及主要执法监管职责(一)加强对网吧、KTV等场所经营活动的日常
2、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及使用有害电子游戏项目等违法经营活动,依法取缔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二)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监管,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县直各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犯罪和无照经营活动,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查处利用互联网以出版物形式传播有害信息的违法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加强对著作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维护出版物市场正常秩
3、序。(三)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期间,全面排查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离校园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戏厅、KTV、录像厅及音像书刊点和其他各类非法摊点等场所。重点取缔黑网吧,打击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网上违法犯罪等行为,查缴卡通类非法出版物。(四)加强对演出团体、演艺人员的资质审查,严格审批(核)营业性演出活动,加强对演出经营场所监督管理,结合实际不断强化技防手段,严肃查处演出团体、演艺人员、演出经营场所各种违法演出活动,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淫秽色情表演等违法犯罪活动。(五)查处违反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美术品经营活动的监督,规范许可程序,依法查处美术品市场违法经营活动。
4、(六)依法对全县视听节目的网上传播进行审核和管理,对违法违规设立和传播视听节目的网站进行监控查处,提出封堵意见并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实施。依法对视听节目的网络版权进行监督管理。(七)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八)受理及处理“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12345(12318.12319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电话)”公共服务热线、市社会治理大数据云平台及
5、上级转办的各类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以及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旅游投诉;依法查处“12301”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12345(12318、12319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电话)”公共服务热线举报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九)依法查处未经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旅行社业务,设立服务网点不进行备案登记的行为;依法查处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组织低价游、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旅行社档案管理不规范、不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委派未取得导游证的导游人员
6、进行导游活动,非法收受购物店回扣和非法返佣等违法行为等;依法查处导游人员执业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导游人员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拒绝履行旅游合同,违规售卖物品,收受购物店、餐馆、自费旅游项目经营者等回扣行为。(十)依法查处景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在景区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法公告、报告并且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管辖的住宿业经营者未按规定时间备案,未按规定将客房规模、出租率、房费等信息报送等行为;依法查处管辖的住宿企业经营服务设施不符合旅游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服务未标准化和规范化等行为;依法查处体育市场、经营性文化体育活动中的违
7、法违规行为;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二、重要时间节点召开工作部署会1.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工作,对重大执法监管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亲自督查,逢重要执法专项整治必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涉及相关人员组织体系机构,制定具体方案,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任务目标,完善组织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健全齐抓共管机制。2 .发生较大事件或在重要时间节点召开有关工作部署会,研究部署检查整治工作,明确重点任务,健全信息报送、通报问责等制度、完善规章制度及组织监管体系,全力维护我县市场秩序良好环境。3 .会议内容:一是通报交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二是研究分析文化市场
8、形势,研究解决文化市场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措施。三是督察及检查市场的经营情况及管理工作。三、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一)信息通报的内容1 .文化市场行政许可和监管查处情况。2 .协助其他管理部门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情况。3 .文化市场动态及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建议。4 .无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请求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的信息。5 .查获的重大案件或发生重大事故。6 .县委、县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或依法查处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信息。7 .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最新出台的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意见和管理措施。8 .其他需要通报的情况。(二)信息通报规定1.协调县相关职能部门在检查
9、时发现网吧、KTV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或“黑网吧”“黑歌舞娱乐场所”违规行为,同时对发现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由问题发现单位信息联络员及时向责任单位信息联络员通过电话、QQ等方式进行联系、反馈或移交发现的问题和线索。2 .在查获重大案件或发生重大事故时,如自身能力不足或技术设备不足难以处理,及时上报上级或请求XX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同查处,同时按要求及时依法公布处理情况。3 .我局如无管辖权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时请求有管辖权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加强行刑衔接、涉及发现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三)信息上报管理1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通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按规定
10、互相报送。2 严守值班值守制度,保持电话畅通,加强预警预报和应急上报、按时将执法检查信息录入相关系统平台。3 及时撰写“文化市场信息”,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四、坚持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一)按照上级有关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要求和阶段性管理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管理,着重解决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二)加强与县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互通,形成联动执法协作、快速反应机制,集中力量多渠道多措施开展文化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三)在日常监督管理中遇有需相关部门配合的事宜,我局将积极配合,确保人员到位,
11、执法到位,同时开展经常性交叉联合执法、建立信息互通长效机制,行政执法等信息交流,保证文化市场执法的效率,最大程度地克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真空的弊端。(四)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应急处置、信息预警机制,强化举报办理效率与速度,做到“随响随接、随接随办”,积极响应,快速处置,妥善化解有关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绝重大负面影响的发生。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1.按照系统工作特点和干部管理机制,分别建立文化市场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管理不力、不作为、执法不严、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和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充当违规文化经营场所保护伞、违反法律法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2.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执法为民”思想,增强综合执法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克难奋进,把执法监管工作做细做实,加快构建网上网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和监管体系,全力守护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