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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环境整治2023年考核办法为加强我县城乡市容环卫治理,提升全域环境整治和容貌管理水平,巩固生活垃圾治理成果,优化人居环境,持续推动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各乡镇、XX经开区。二、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各乡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环境整治工作状态和具体效果;环境整治队伍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生活垃圾、污水、厕所治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湖河渠塘沿线以及城市周边、县际周边、学校周边、景区周边环境落实情况等。乡镇(区)检查范围为乡镇(区)政府(管委会)所在地集镇主次街道或老集镇;村(居)检查范围为村居办公场所、自
2、然村庄、市县边界。湖河塘渠、道路沿线检查范围为铁路、高速公路、城区主要通道和国、省、县、乡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景区周边检查范围为景区出入口可视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定期开展全域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1、道路沿线(乡镇区境内的所有县级以上道路或城区主要通道);2、集镇建成区(含老集镇);3、行政村(2000人以下行政村原则上全查,2000人以上行政村,抽查不少于4个以上的自然村庄);4、县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居)。三、考核标准六有标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健全的治理体系、有稳定的城市管理及环卫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督管理考评制度、有垃圾分类和垃圾兑换的激励
3、机制。各乡镇、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在城乡环卫全域市场化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保洁成效要与主城区等高对接,有序推进城乡环卫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平台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各乡镇、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鼓励利用垃圾兑换超市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等载体,建立分类处置的激励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实现以点带面,全面推广的目标。四、考核方式主要采取委托第三方测评、整改回访、日常督查暗访、微信“随手拍”等方式进行,考核工作每月开展一次,样本点采取随机抽取或临时指定等形式确定。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在问题图片反馈给乡镇(区)一周内进行回访,回访中发
4、现没有整改的在日常考核中加倍扣分。日常督查暗访由县城管局另行组织实施,督查暗访点由考评组根据工作实际随机确定。如发现考评样本点的本底资料有瞒报漏报或与现场不符的,将不予采用,可临时指定或进行专项督查。月度考核采取现场打分方式,考核结果经带队负责人签字后反馈给被考核方,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事后将书面意见报考核组进行复核,复核情况不再向被考核方反馈。考核以百分制为基准分,在考核分值基础上实行加减分。(详见附件)鼓励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环境整治宣传信息报道。凡是直接反映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及环境整治工作动态、成果的稿件信息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求是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及中央电视台新闻类节目和中办信息
5、中刊播的,每篇加1分,在其他中央级媒体和中央级内部刊物中刊播的,每篇加0.8分;在XX日报(不含农村版)、XX卫视XX新闻XX信息XX学习平台等省级媒体刊播的,每篇加O5分;在XX日报(农村版)XX日报XX晚报XX学习平台及XX电视台XX新闻和省、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及环境整治工作简报中刊播的,每篇加0.2分。同一篇信息重复刊播的,以最高加分给予一次加分,不予重复加分,当次检查成绩公布后刊播的,顺延至下个检查周期给予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五、考核奖惩及奖补措施每月考核结果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并通过县政务办公系统发各乡镇、区,考核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6、。(一)考核奖惩1 .县财政每年安排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考核奖励资金,发放基数为每个乡镇(区)每月测评50000元。每次考核排名前三名和后三名的乡镇(区)另外奖励和扣除30000元、20000元、IOooO元。2 .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季度考核位列全市前三名和后三名的乡镇(区),分别奖励和扣除50000元、40000元、30000元。(二)补助措施1.农村环卫作业市场化补助。年初按照各乡镇所辖面积和常驻人口在全县所占比重,拨付3000万元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各乡镇的环卫作业市场化工作。3 .生活垃圾转运补助。每月依据各乡镇(区)生活垃圾进场量,按35元/吨据实补助,约770万/
7、年。4 .乡镇环卫车辆更新费用。根据乡镇(区)环卫车辆现状及实际工作需要,环卫车辆更新费用约IOO万/年。4、新增垃圾分类试点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居)运维补助。根据各乡镇(区)新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情况补助约600万/年。对各乡镇(区)上报的县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居),根据分类效果据实考核后补助约60万/年。5.年终工作考核补助。根据年度资金结余和各乡镇(区)总体考核情况,对代表市、县接受省、市检查获得优异成绩的予以一定的奖补。以上考核奖补资金只作为各乡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经费,不得挪作它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适时予以审计。(S)管理考核1、每月测评成绩倒数第一的乡
8、镇(区),其分管负责人要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说明原因;年度测评累计两次倒数第一的乡镇(区)由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指挥部对其通报批评;年度测评累计三次倒数第一的乡镇(区),在年度目标考核中,直接列为后进。每月县考核成绩倒数第一的村(居),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在乡镇(区)工作例会上表态发言,并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作出书面检查,适时开展复查。年度内考核成绩再次倒数第一的,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和乡镇(区)负责人对该村(居)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情况将报送县委组织部作为村(居)书记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2、各乡镇(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环境整治考核总体情况纳入县目标管理考核。测
9、评排名占年终成绩的60%,回访和微信“随手拍”整改情况占年终成绩的5%,日常督查暗访情况占年终成绩的30%(含县领导日常评价情况)、日常管理工作(材料报送等情况)占年终成绩的5虬(四)加减分1、在市季度考核中,乡镇(区)在四县一市乡镇(区)排前六名的,在测评排名原始分上分别加8分、7分、6分、5分、4分、3分;排后三名的,在测评排名原始分上分别减8分、7分、6分。2、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工作经验获国家和省市领导肯定并批示的;为国家、省、市、县召开现场会或学习观摩提供现场的;在国家、省、市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根据以上情况,获得国家、省、市表彰或经验介绍的,测评排名原始分上分别加
10、8分、6分、4分、2分。3、重大活动保障情况。各乡镇(区)在省级以上重大活动中,提供保障并获领导认可的,测评排名原始分加2分;保障不力的,扣2分,累计加减分不超过10分。4、市对县农环考核,各乡镇(区)保障不力的,从县第三方考核总分扣2分。5、工作创新,获市级以上认可的,根据情况在测评排名原始分上予以相应的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6、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以上一年度日均垃圾产生量同比增长率为依据,考核本年度日均垃圾产生量的同比增长率,与上年相比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2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1分,累计加减分不超过10分。各乡镇(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的考核办法,每次考核情况要于次月上报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六、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