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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年度教师评优及奖励制度为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品牌校园”和教育行风建设,切实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服务意识,大力宣传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校教师良好的师德、师风、师能,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广泛开展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青年教师”、“十佳师德标兵”、“十佳班主任”、“十佳教改标兵”评选活动。一、评选范围全校各处室、各级部在职在岗全体教师(含聘任教师)和教辅人员。二、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团结同志,无私
2、奉献。(二)具体条件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本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近两年实绩考核至少一次为A级或负责的工作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本年度考核成绩必须名列前茅。2、十佳青年教师评选条件教龄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改革创新意识,教学成绩显著,在青年教师中享有较高威信,近两年教学实绩在B级及以上。3、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条件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师德高尚,群众威信高,担任过班主任或曾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近两年师德考核一年以上是优秀等级,本年度学生评教为优秀等次。4、十佳班主任评选条件模范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落实
3、党和国家关于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指导学生创造性学习和积极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科技、文娱和社会实践活动。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习成绩和各项活动成绩均在同年级名列前茅,班集体被评为学校或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或优秀团支部;近两年,一直从事班主任工作,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班级称号,且近两年教学实绩有一次为A级或师德考核有一次为优秀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十佳青年教师、十佳师德标兵等。5、十佳教改标兵评选条件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具有浓郁的改革创新意识,教学成绩突出,近两年在街道和东南教学协作区和市级以上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并获奖或连续两年在校内开设优质课
4、、示范课并获奖,近两年教学实绩B级及以上。三、推荐名额分配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年度考核成绩全校统一分配,总数为在职在岗教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一。2、十佳青年教师、十佳班主任、十佳教改标兵:各级部择优推荐。3、十佳师德标兵:各级部、行政后勤择优推荐。四、评选办法1、各级部、各处室要全面发动,认真组织,报学校评优工作小组评选。学校将通过演讲评比或典型述职,加上本人获优情况量化出成绩(评比细则见附件1)o公开、公正、公平、公示进行评选并择优向街道教委办和市有关部门推荐,作为街道和市各类优秀候选人。所有参评教师必须把个人事迹写成IOOO字2000字的书面材料,并填写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统一
5、交学校评审。2、上报材料:(1)个人IoOO2000字事迹材料;(2)申报推荐表;(3)近三年综合奖励证书;(4)近两年业务奖励证书。要求每人一个档案袋,封面写清袋内证书名称。五、评选及奖励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十佳教改标兵:在学年末评选下一学年初教师节期间表彰奖励。2、十佳青年教师、十佳师德标兵、十佳班主任:为配合上级评选活动,在6月初进行评选,下一学年初教师节期间表彰奖励。3、获奖教师除择优上报外,学校将创造条件选送上级培训和学习。六、几点要求1、各处室、各级部要及时认真传达、布置、组织“学校各类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及时上报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2、评选学校各类优秀教师活动,是加强教师思想道德建设、弘扬高尚师德、体现人生价值、提高教育艺术、展示名师风采的有效形式,是推动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再上新水平的成功平台。各处室,各级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注重发现和总结新典型,严禁评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3、各处室、各级部要把评选活动当成一个学习、宣传、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质量观和人才观的有效手段,共同学先进、赶先进,把全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评优工作小组负责修改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