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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刻汲取近年来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在全市集中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贝1.结合我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要求,针对性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2、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整治范围和重点此次专项整治聚焦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在用高层商住混合体、高层住宅、高层公共建筑等3类重点对象,整治下列7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消防安全管理1 .无物业服务企业、无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无人管理;同一建筑有两个及以上业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明确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2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
3、、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3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二)重大致灾因素1 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2 违规生产、储存、经营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3 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4 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5 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6 屋面、地下室等区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违规设置群租房。(三)安全疏散设施1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2 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3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
4、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四)建筑消防设施1 .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不能正常运行,或被擅自拆除、瘫痪停用;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和联动运行不正常。2 .室外消火栓无水或水压不足。3 .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无水或水量不足。4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五)防火分隔设施1 .违规改变防火防烟分区。2 .防火门、防火卷帘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3 .违规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4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共用疏散楼梯。5 .竖向管井和电缆桥架未按要求进行防火封堵。(六)电气燃气设施1 .违规在地下部分使用
5、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2 .电气线路绝缘老化、私拉乱接现象严重。(七)消防车通道和扑救面1.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面。2.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面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三、实施步骤从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9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摸清梳理辖区高层建筑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二)整治攻坚阶段(2023年1月至6月)。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6、集中排查整治3类重点对象存在的7个方面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及要求,有效管控重大火灾风险,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至8月)。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总结固化经验,剖析问题不足,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细
7、化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并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扎实推进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治理工作。(二)协调配合,整体推进。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加强高层建筑许可审批、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对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牵头监管部门和协办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防推诿扯皮、漏管失控。(三)严肃纪律,强化督导。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改、验收等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
8、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对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四)建立机制,巩固提升。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高层建筑源头管控、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查处、群防群治、技防应用等全链条动态监管工作机制,严防问题隐患反弹。要开展示范创建,打造样板,带动引领,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各单位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请于9月26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消委会办公室;每月24日前报本月工作推进情况,2023年8月31日前报工作总结。联系人:市应急管理局XX市消防救援大
9、队XX附件:1.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分工及隐患整改要求附件1: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分工及隐患整改要求一、工作职责分工依托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全市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工作。(一)乡镇(街道、经开区)职责发动辖区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者、村两委群干等基层力量,对高层建筑进行调研摸底,掌握建筑名称、地址、建筑高度、层数、建筑面积、消防控制室设置情况、智慧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接入情况、消防验收时间、使用性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建立建筑底数台账、问题隐患清单及整改责任清单。在
10、排查中,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抄送消防救援部门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挂牌督办。(二)部门职责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重点对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技战术研究,强化实战演练,开展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把关,重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完善消防供水、外墙外保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加强和改进既有高层建筑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
11、安全监管。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安全检查。市公安局:督促和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市民政局:重点指导督促村(居)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高层商住混合体、高层住宅排查检查。市商务局:重点指导督促高层建筑内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市市场监管局:重点针对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查处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市城管局: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屋顶平台违章建(构)筑物和高层建筑外墙广告牌、外装饰安全的治理。市文旅局:重点指导督促高层建筑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等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
12、范措施。市教育局:重点指导督促高层建筑内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市卫健局:重点指导督促高层建筑内各类医疗机构、托育机构等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市科经局:指导督促电信运营商对高层建筑内电信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提示。其他部门、市属企业负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所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隐患整改要求按照“7个方面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其他风险隐患动态监管”原则,根据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对3类重点对象7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核实销案,落实闭环管理。严格问题
13、隐患整改“七个必须”要求。对于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必须更换;对于高层建筑内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公共展览馆、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健身游乐等公共娱乐场所、医院、老年公寓、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的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必须替换;对于违规设置群租房、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的,必须搬离、清除;对消防设施损坏的,必须修复、更换,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完好有效;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必须使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楼梯,必须全面清理,确保畅通;对防火门、防火卷帘损坏或拆除的,必须维修安装,确保达到防火防烟功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要用好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该场所予以查封、关停、取缔或落实超常规防控措施,督促场所加强巡防看守,切实履行好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