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田长制巡查、督查制度(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田长制巡查、督查制度(试行).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XX田长制巡查,督查制度(试行)第一条为扎实开展自然资源巡查、督查工作,促进各田长、网格员责任落实,及时发现、有效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自然资源动态巡查是指通过对所属网格范围进行巡查,发现、处理、报告违法违规建设、占用破坏和非法开采等行为。第三条镇、村田长是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动态巡查工作负总责,各级网格员具体承担动态巡查工作,是动态巡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第四条巡查工作应覆盖全网格,动态巡查按照网格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区域。(一)下列区域应作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县道和乡道两侧;镇驻地规划区、村庄周围和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二)其他区域应作为二级巡查区,实行动态巡
2、查。第五条巡查周期要适应违法违规建设及私采乱挖的需要。三级田长、副田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网格员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四级田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网格员每2天巡查不少于1次。其中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查。第六条巡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有无违法违规占地行为;(二)有无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摞荒、压占及弃耕行为;(三)有无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植树、种草等“非粮化”行为;(四)有无私采乱挖及超层越界开采行为。第七条镇是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违法采矿等治理工作的主体,负责落实违法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整改和拆除工作;三级田长是负责落实巡查的直接责任人,要带头开展巡查。网格员负责源头监管,要坚持到田间地头、
3、山岭沟壑等容易发生违法行为的地方巡查。第八条巡查要建立统一的巡查记录本和符合要求的详细具体的巡查记录,村级网格员每2天以微信形式向镇级总网格员汇报巡查情况,包括巡查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等情况,每周报告巡查台账;巡查中发现的不能制止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第一时间电话汇报,不得拖延或瞒报,对需整改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重点关注。村级总网格员每月一次向三级田长、副田长及镇级包片网格员书面汇报巡查情况及处理措施,对巡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不能有效处理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二级田长、副田长和县级网格员汇报,不得拖延或瞒报。县级包片网格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依法行政,履行程序,妥善有效处理各类违法违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网格员
4、汇报;每半年一次向县田长制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汇报巡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措施及取得的成效,总结工作的经验、不足及改进的措施等。第九条积极提升田长制工作信息化水平,鼓励用现代化高科技手段,为田长巡查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日常监管效率。第十条上级田长应加强对本级网格员及下级田长、网格员巡查履职的监督检查,对巡查制度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应及时督促提醒;对弄虚作假、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第十一条督查制度是指三级田长、副田长、总网格员、包片网格员、田长制办公室对下级田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第十二条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田长制工作部署事项落实情况;下级田长、副田长、网格员履职情况;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然资源违法建设、非法开采巡查落实情况;田长制实施成效等内容。第十三条组织实施督查。根据三级田长、副田长的安排部署或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督查,督查人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四级田长及网格员,限期整改落实。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