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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的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2 .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以及叉车管理人员。3 .叉车管理职责3.1 生产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3.2 各个使用部门负责装卸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3.3 生产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3.4 维修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一般维修。3.5 叉车司机必须对叉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对叉车进行独立操作,严格按照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对叉车进行正确操作。4 .程序4.1 资格要求4.1.1 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
2、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4.1.2 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4.2 驾驶前检查4.2.1 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4.2.2 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4.2.3 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4.3 驾驶规定4.3.1 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4.3.2 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
3、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4.3.3 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4.3.4 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4.3.5 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4.3.6 行
4、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1.1.1 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1.1.8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1.1.9 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1.1.10 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1.1.11 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1.1.12 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
5、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1.1.13 严禁超载行驶。1.4 装卸规定1.4.1 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1.4.2 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1.4.3 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1.4.4 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1.4.5 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1.4.6 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
6、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1.4.7 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1.4.8 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1.5 停放要求1.5.1 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1.5.2 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1.6 保养规定1.6.1 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1.6.2 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1.6.3 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
7、油、水、电池补充加足。1.6.4 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部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1.6.5 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5 .违规处理5.1 叉车驾驶员违反上述操作规程,视违规情节轻重由叉车管理部门、对其进行50元至IOO元的处罚,生产部安全管理人员对叉车管理部门和叉车驾驶员进行监督管理。5.2 叉车管理部门有管理不严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由生产部安全管理人员对叉车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5.3 其他相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由生产部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罚款。6 .相关记录6.1 叉车检查记录6.2 制作维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