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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加强职工宿舍管理,给职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规定如下:一、宿舍长职责1、每个部门设宿舍管理组长两名(男女宿舍各一名),负责本部门的宿舍全面管理;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全面负责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工作;2、宿舍长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值日表;3、宿舍长有义务及时向总办、保卫部、后勤保障部、质检培训部、宿舍管理员及时汇报宿舍发生的异常情况。二、宿舍管理员职责1、做好职工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2、严格落实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3、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盗、防损重点工作;4、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宿舍的整体管理、治理工作;5、做好入住人员的登记,安全教育工作;6、定时定点的做好宿舍安
2、全巡逻工作;7、严格控制好外来人员的出入,发现身份不明人员要密切监视,严禁非酒店员工及无关人士进入宿舍;8、维护员工的正常秩序,禁止员工乱扔垃圾.乱倒脏水维护宿舍区干净卫生。三、职工宿舍作息时间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2:00之前归宿,如不能归宿者,需向宿舍长请假;2、夜间会客时间不能超过22:00,组长、宿舍长要对超时的访客进行劝离。凡私自留宿来访者(包括父母等亲属探望也不能留宿),凡发现留宿者扣当事人200元,宿舍长50元,宿管员20元;3、外来人员在宿舍逗留期间,如有公物损坏、款物丢失等,由宿舍接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四、卫生制度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好宿舍的卫生环境。(
3、详见职工宿舍卫生及处罚标准)五、宿舍管理规定1、员工离职时,宿舍床位的交接要由总办、质检部、后勤部及部门经理等人员在场;2、已办理离职手续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退出宿舍,最迟次日离开宿舍。没按规定离开的人员,多住1天扣罚本人200元,部门经理100元,宿管员50元;3、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后勤保障部负责安装、维修、定期检查,禁止乱接临时电线、插座,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4、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水、节电,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5、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宿舍管理人员;6、由于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况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7、不允许在职工宿舍楼下私自停放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由保卫部进行检查处理,发现一次罚款50元。六、监督检查后勤保障部、保卫部、质检培训部、总经理办公室、宿管员定期对宿舍进行巡查、卫生检查、纪律及安全检查,视情况给予奖励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