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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全面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2014年修订)(杭电教2014262号)要求和会计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从事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专任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工作业绩的考核。当学年在学校从事本科教学并被聘为教师岗位的教师(不含辅导员),必须参加本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参与本科教学的其他岗位人员,进校工作未满一年的新教师,休病、产假超过一学期的教师,出国或在校外工作超
2、过一学期的教师,自愿参加本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不参加考核人员在学院要求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第三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的考核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生培养和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坚持重在激励的原则。在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中,实行教学效果优先制和师德一票否决制。第四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包含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考核主要围绕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研究等三个方面进行。其中,教学工作量是指在人才培养计划内由学院安排或组织协调的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综合考虑教师教学质量、教书育人、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获奖和其他教学工作奖惩情况;教学建设与研究方面考核主要包括教师承担的
3、教学建设项目、教学研究论文及论著(教材)、教学改革与研究方面获得的奖励等。第五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我校教师考核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成立学院考核工作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考核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适用本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实施细则;负责本学院教学业绩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并公示;受理教师申述并形成相应的处理意见;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教师教学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第六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将由学校职能部门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以作为教师评优、聘岗、晋升的重要依据。教师职称评定实行教学工作业绩一票否决制。二、考核办法与程序第七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分A(
4、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A级人员比例控制在当年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20%之内(学校另有奖励指标除外);B级以上人员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60%;C级和D级的人员比例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第八条学院具体考核等级标准如下:A级达到岗位聘任对教学工作的年度基本要求,每学年承担主讲课程的教学时数不低于64学时(按照学期进行课时数划分),主持或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研究这三方面中表现突出,即教学工作量位列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前80%,教学效果位列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前40%,原则上要求教学建
5、设与研究在20分以上,未出现教学事故。B级达到岗位聘任对教学工作的年度基本要求,每学年承担主讲课程的教学时数不低于64学时(按照学期进行课时数划分),主持或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在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研究这三方面中较为突出,即教学工作量位列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前80%,教学效果位列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前70%,原则上要求教学建设与研究在5分以上,未出现教学事故。D级未达到岗位聘任对教学工作的年度基本要求,或教学效果差,或在教学过程中出现影响恶劣事件,或出现一般教学事故两次以上(含两次)或重大教学事故。C级介于B级和D级之间。第九条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确定。在本校承担研究生教学的
6、教师,只计理论教学工作量,具体算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第十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1 .教学质量测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由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两部分组成。学评教每学年进行两次,得分取平均值。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学生评教分*0.8+学院评教分*0.2;2 .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每学年结束,教师根据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填写教师教学工作量登记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教师教学建设、研究及奖励情况登记表,交学院考核工作组。学院考核工作组对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研究等三个方面情况进行审核和评议,特殊情况下在原则不变的基础上,
7、可适当降低标准。最终由学院考核工作组确定相应等级后公示3天。3 .学院将最后审定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备案。三、考核结果的使用第十一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教学评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具体办法以学校发布文件为准。第十二条学院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奖励教学工作业绩优秀的教师。具体办法以学校发布文件为准。1 .在全院范围内公布每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优秀的教师名单。2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四、异议处理第十三条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考核工作组提出复议申请,考核工作组应受理教师复议申请,并提出处理意见。教师对学生评价结果有异
8、议,可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诉。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学院教科办负责解释。附件:1、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2、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建设与教学研究三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分计算公式为:S=S1S2S3O其中S为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总分,Sl为教学工作量得分,S2为教学效果得分,S2=S2i+S22+S23,S3为教学建设与研究得分,S3=S31+S32+S33O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主要观测点量化分值计算办法备注1.教学工作量Si
9、1.1课堂教学理论课实验课1、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专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计算各类教学环节总学时数。2、研究生教学只计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3、学术报告或讲座按实际学时数的2倍计算,指导学生社团按指导集中性实习计算学时数。4、将学院教师人均教学工作量作为学院标准教学工作量,计IOO分。教师人均教学工作量二学院总教学工作量/学院受聘教师岗位人员总数。5、教师教学工作量每超过学院标准工作量的1%,增加1分,每低于标准工作量的1%,减1分,以此类推直至减到0。计算公式为:C1教师实际教学工作量学时数*1n01学院标准教学工作量学!时数uv6、教学工作量S/50分封顶。每学期上课周数
10、以16周计。1.2实践环节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课外指导社会实践学生竞赛1.3其它教学工作学术报告或讲座指导学生社团2、教学效果S22.1课堂教学质量S2学评教专家评教按学评教和学院评教的不同比例计算每位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并在全院按降序排列。将排序60%处定为基准100分,排名每上升1%加1分,每下降1%减1分,课堂教学质量得分S2I按下列公式计算:Szi_/1数州j课堂教学旗直评价t作名、/1CQ一学院排名总数),5,2.2指导学生获奖情况S12学科竞赛1、国际奖:特等、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50、45、40、35分/项;2、国家奖: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0、35、30、25分
11、/项;3、省级奖: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0、25、20、15分/项;4、校级奖:特等、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0、15、10、5分/项。1、多人参与指导的项目得分的分配原则(注1)。2、S22100分封顶。其它省级以上比赛1、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40、30、20分/项,获优秀奖得分为10分/项。2、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20、15、10分/项,获优秀奖得分为5分/项。2.3教学奖惩S23教学成果奖1、获国家级一、二等奖得分分别为200、100分/项。2、获省级一、二等奖得分分别为80、50分/项。3、获校级特、一、二、三等奖得分分别为25、20、15、10分/项。1、多
12、人参与的项目得分的分配原则(注教学名师奖1、获国家教学名师当年50分/人。2、获省教学名师当年25分/人。3、获校教学名师当年10分/人。I)C2、S23100分封顶。其它教学奖励1、国家级30分/项。2、省级15分/项。3、校级7分/项。教学技能奖1、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0、25、20分/人。2、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5、12、10分/人。3、获校级特、一、二等奖分别为10、7、5分/人。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或一般教学事故2次及以上直接评为D级。3.教学建设与研究S33.1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S3教改项目(立项当年)1、国家级100分/项。2、省级50分/项。3、校级重点、一般项
13、目分别为25分/项、15分/项。1、各类项目建设期限(注2)。2、同一建设项目取最高级。3、多人参与的项目得分的分配原则(注1)。4.S3100分封顶。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期内)1、国家(部级)60分/年。2、省级30分/年。3、校级10分/年。教学团队(立项当年)1、国家级100分/项。2、省级50分/项。3、校级20分/年。3.2教学建设S32专业建设(建设期内)1、国家级100分/年。2、省级50分/年。3、校级重点30分/年。课程建设(建设期内)1、国家级100分/年。2、省级50分/年。3、校级20分/年。教材建设(立项当年)(注3)1、国家规划教材、省重点教材30分/本。2、正规出
14、版社教材20分/本。3、译著15分/本。3.3教学研究论文或论著S33公开发表论文(注4)1、一级期刊40分/篇。2、核心期刊20分/篇。3、国内一般期刊10分/篇。4、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10分/篇。5、指导学生公开发表论文视同教师发表教研论文。注释:1、多人参与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决定各成员得分。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实验室立项建设建设期限为5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财政专项实验室立项建设建设期限为3年,校级实验室立项建设建设期限为2年;专业建设期限为4年;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期限为5年;省、校级精品课程及双语课程建设期限为3年;校级教学模式改革课程建设期限为1年,新生研讨课
15、建设期限为1年。3、教材建设得分只计算正式出版物。4、期刊级别认定以校科技处公布的名录为准。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一、课堂教学标准课时数(A1)的核算A1=HKiK2其中:H一课程的计划学时数及一课程类别系数K2一教学班规模系数(一)课程类别系数(KI):序号课程类别系数1、理论课理论课1.1双语教学课程(A类/B类/C类)2/1.7/1.22、实验课(A类/B类)0.853、必修项目0.85注:1、实验课包括理论课的内含实验。实验课A类:非上机类实验;B类:上机类实验。2、必修项目是: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军事理论。3、非语言类专业课程采用双语教学的分为三类:A类:采用全外语教学。B类:使用外文教材,板书、课件、布置的作业、考试命题及答题全部使用外文,课堂教学语言中外语比例达到50%以上。C类:使用外文教材,板书、课件、布置的作业、考试命题及答题全部使用外文,课堂教学语言中外语比例不到50%。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