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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各科职责及人员设置一、规划管理科职责:负责校园建设规划的编制与修改工作;负责拟建工程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负责办理拟建工程的消防审核、人防审核、规划许可、文物勘探及开工报告等各项前期手续;负责拟建工程项目竣工后的消防验收和工程备案工作;负责基建处综合事务处理工作。人员:科长1人。二、施工管理科职责:负责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工作;负责监理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在建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负责工程变更的执行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分部分项和整体竣工验收;负责工程移交和保修工作。人员:科长1人,副科长1人。三、工程技术科职责:负责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负责工程变更、签证的技术审核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技术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工程档案、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决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人员:科长1人。四、造价管理科职责:负责工程投资计划申报和总造价的动态控制;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变更价款,签批工程进度款;负责工程项目结算工作;负责工程材料及设备的考察和认质认价工作。人员:科长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