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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机动车辆是指大客车(含挂有黄色车牌号的中客车)、大货车、小货车、客货两用车、轿车、吉普车、旅客车(含面包车、微型面包)、摩托车(含三轮、二轮)、轻型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的停放1、各类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2、机动车辆停放时,大型车辆不得将车头与车尾超出划定的黄线,小型机动车辆不得挤压停车位上的黄线,以免影响其它机动车辆的停放。3、执行任务返校的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不得随意停放。4、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停车位置。二、机动车辆的保养与维修1、执行任务的车辆,应做到车容整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车辆归队后,应及时清扫车
2、内卫生,做好保养工作。2、机动车辆如出现故障或有碍行车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向车管干部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停驶检修,消除隐患,严禁带“病”出车。3、机动车检查制度各有车单位必须每月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的车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各有车单位自检、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院办统一进行检查。后勤服务总公司、校车队须建立安全检查台帐,由车管办上门抽查,检查自查情况并阅读台帐,时间是每月的25日上午8:OOo遇双休日顺延至下周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8:OOo遇重大节假日时,应对外出旅游、执行长途任务的大客车进行重点检查。凡是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车辆一律停驶,进行检修,待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行驶。对拒不执行停驶和强制修理决定
3、的车辆,将在上报交警大队车管组后,依法追究该机动车辆所在单位安全负责人和驾驶员的责任。车管办应对查车情况做好记录和归纳,统计出各单位的车辆完好率,及时向机动车辆单位和主管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确保行车安全。三、机动车辆的年检工作各有车单位要积极认真做好本部门机动车辆的年检工作。机动车辆到期年检由部门负责人到车管办领取机动车辆年检表,并安排好时间,对机动车辆进行彻底检查。通过每年的机动车辆年检,使机动车辆的安全性能指标达到100%。四、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盗工作各有车单位做到定人、定车、定位。保管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对机动车辆负有防火、防盗的直接责任,必须按规定保管、爱护好自己的车辆。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取下点火钥匙,锁上门窗,夜晚停车必须归库,无车库的必须进入指定地点停放,并采取有效的防盗措施。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车辆必须备齐两套钥匙,各有车单位必须保管一套;机动车随车须配备灭火器材,按规定时间更换灭火液,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有效,以防突发性火灾和其它自然灾害。严禁在机动车辆库内堆放可燃物,严禁在车库内用明火取暖、炊事或烘烤发动机、底盘。应经常检查车库内电线线路及电器工作状态,防止电气火灾。维修和保养机动车时,应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五、此规定从20xx年XX月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