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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标准一、示范超市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XX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制定并完善包括采购、运输、储存、质量控制、销售、召回、销毁等食用农产品质量经营控制规范。二、示范超市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应当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电子化方式,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三、示范超市要积极推行如“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使蔬菜来自规模种植基地,生鲜肉来自合法屠宰企业。四、示范超市要对食用农产品供应商(含种养殖企业、食用农
2、产品批发企业等)的资质、环境、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核、审查。并将相关资料留存。五、示范超市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对所售食用农产品的种养殖、屠宰、包装、储存、采购、运输等各环节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析,积极防控风险,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六、示范超市要提高规范化水平,肉品、蔬菜进行预冷、分拣、包装的,超市要配备相应的冷链设施、设备,确保需要以冷藏、冷冻方式销售、储存、包装、分拣等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倡导采用低温冷藏、冷冻柜销售肉菜。七、示范超市在销售散装食用农产品时应在标签上注明其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标识要符合相关要求。八、示范超市要设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及
3、供港食用农产品基地直供的优质精品专柜,鼓励示范超市同时设立无公害食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专柜,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优质食用农产品选择,并承诺上述食用农产品符合认证时的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九、示范超市要建立食品质量检验处置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由集团统一配送的单位可在配送部门设立),定期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也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测(由集团统一配送的单位应提供相关配送单及合格证明资料),没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鼓励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组织或者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测。及时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应立
4、即停止销售并销毁。十、示范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近两年或自超市成立之日起在监督抽检中无由于超市管理不善,责任不到位造成的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问题。十一、示范超市要建立消费投诉举报处置机制,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并及时依法处理,虚心接受消费者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分析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完善企业自身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十二、示范超市要在门店显著位置或门户网站首页公开创建示范超市活动的标准和承诺,设置意见箱或意见栏,接受社会监督。设置公示牌公开食用农产品供应商、产地、种养殖企业的相关信息及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记录等信息。十三、示范超市要设立食品安全机构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