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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事中事后监管细则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对标准计量器具核准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管细则。本细则对应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事项,权力类型:行政确认,项目名称: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一、监管任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二、监管措施(-)监督检查对象依法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组织的计量标准考核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二)监督检查内容检查建标单位在保存和维护计量标准中,其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是否
2、齐全、有效,制度是否健全、能力是否适应、行为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可靠,并对其工作质量及是否按照相关技术法规规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1、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配置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2、计量标准的溯源性是否符合规定,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是否有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3、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是否符合要求;4、是否采用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5、原始记录、数据处理、检定或校准证书是否符合要求;6、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正确,并及时更新;7、是否至少有两名本项目持证的检定或校准人员;8、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规程要求;9、计量标准
3、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三)、监督检查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行使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最高计量标准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1、定期检查。一般一年检查一次,抽查10%上年度新取证(包括复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关部门。2、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存在问题和受到投诉举报的单位(考评员),视整改情况,决定检查的频次。(四)、监督检查程序(一)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安排、检查工作要求。(二)实施检查。检查组依据相关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技术法规,在现场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自查情况汇报、与有关人员面谈询问、检查相关资料、检查实验室及现场试验、
4、走访相关单位等形式进行检查。(三)检查结果汇总。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组将检查情况上报市质监局。(四)通报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五)整改后处理。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促辖区内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报告市质监局。三、事后监管对建标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情况采取责令改正、注销许可等措施,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理,根据监督检查结论决定是否保留对计量标准的许可。(一)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建标单位限期整改,并及时报请组织实施监督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暂停其有关工作;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计量标准证书。(二
5、)对于存在未经计量行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开展计量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三)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满,未经原发证机关复查合格而继续开展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复查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书。(四)考核合格投入使用的计量标准,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书。四、责任追究计量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承办科室:标准计量股五、保障措施严格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责任,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问题,确保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规范有序。举报电话:。六、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六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八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条(四)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