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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贯彻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第1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于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规定第十条指出,对被调整的干部,应当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常言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能上能下”不是简易的单向机制,在从严管理的过程中将犯错的领导干部“一棒子打死”,也不是“一下了之”,不再过问,
2、而是一个全过程的动态管理。有的干部在“摔跤”之后,勇于改过,奋发有为,被重新“扶起”、提拔任用,在“钢铁的二次冶炼”过程中,组织部门的关心和教育管理功不可没。“回炉重造”再教育,去除不良杂质。对于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不能继续占着位子,要立马“下课”。如何将“下课”的领导干部科学妥善的安排,对各级组织部门是一个严格的考验。首先要做的,就是重新“上课”。将那些没有明显过错、没有违纪违法行为调整下来的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到培训基地、党校接受再教育,进行“回炉重造”、洗涤杂质。同时由纪检、组织部门安排专人逐一与其谈话谈心,既帮助其分析“下”的原因,认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其优
3、点和成绩,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职务变动,放下包袱。通过思想教育引导“下”来的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通过培训完成自我反省,牢记初心使命,早日重回“正轨”。“加料冶炼”再锻能,赋予干事本领。在其经过教育培训重造后,要充分考虑“下”来的干部所学专业、个人特长、工作经历、性格特征等因素,为其安排合适的专项任务、临时岗位进行再历练。同时需要建立调整后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为再历练的干部补充精神之“钙”,添加“活力剂”,在新的岗位上发挥作用。加强被调整干部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干部在新岗位上的工作表现,在教育管理上予以重点倾斜,帮助其提升能力素质。一定时间内,对被调整干部进行严格考评、考核,并建立专
4、门档案,其中能做到适应岗位的、成绩突出的,要大胆关注、任用,既保护和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又实现了被调整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出炉淬火”再上马,激发创业激情。“能下亦要能再上”,对影响期满确已改正错误,并在重点工作中有良好表现的干部,在时机成熟要依规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通过形成“下”的干部能够再“上”去的制度机制,能有效地为“钢铁”洗去“锈蚀”,增加强度,擦亮新底色。重新“上马”的干部,经过“下”后的全过程管理,通过接受教育培训和自我反省能深刻意识到权力的本质是责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振奋精神“二次创业”,以崭新的面貌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争创佳绩。贯通“能上能下”渠道,才有源头
5、活水,才能不断唤起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激情,为净化选人用人环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第2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各级组织部门要打通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任督二脉”,激发领导干部队伍活力的澎湃“春潮”,进一步鞭策后进者、鼓舞先进者,打造领导干部队伍健康好生态。理清脉络,在“辨优识庸”上明晰标准,绘好“谁上谁下”“自画像”。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就要明确“能”“优”“庸”“劣”的标准,在考核标尺上打上精确刻度,将能者、优者、庸者
6、、劣者逐一识别。各级组织部门要结合各地区、各领域、各部门岗位干部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为不同能力者精准做好立体化、多维度“画像”,真正让能者、优者、庸者、劣者有“像”可循、有据可依。规定第五条中明确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在德方面,可进一步细化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遵规守纪等要素;在勤方面,可分为出勤情况、加班加点情况等;在绩方面,注重在急难险重的突出作为和表现,从而有效防止在辨优识庸的考核过程中“一锅煮”一刀切。疏通经络,在“考核应用”上加大落实,畅通“能上真下”“循环线”。长期以来,干部中存在“上荣下辱”的陈旧观念,还有一些被免职的干部往往被“高高拎起、轻轻放下”,甚至“明降实升”,
7、存在“能上”不“真下”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干部任用“上下”同一管道,管道不畅通,执行力度不够,而打破僵局的关键是要建立“环形管道”,保证出入畅通、上下联动,坚持“能上真下”有序循环,才能搅动干部队伍建设的“一池活水”。“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各级组织部门要狠抓常态执行,在“能上”“真下”上推动动态循环,始终将“位子”“帽子”紧密挂钩,坚持“赛场选马”与“大浪淘沙”相结合,要让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优尽其用,对敢闯敢拼的干部“开绿灯对能力出众的干部“给位子”,对埋头苦干的干部“兜住底”;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不正者剔除出队伍,对缺乏担当的干部震撼其“铁交椅”,对作风不正的干部坚决
8、“亮红牌”,真正实现“有为才有位、有位必须为、无为须让位”的用人导向。修炼内功,在“管育环境”上精准施策,建强“争上愿下”“孵化器”。干部不管“上”还是“下”,都要有精度和温度,必须充分做好“调节干事温度”的导向作用,为干部茁壮成长营造适宜温度和良好生态,让干部“争着上”也要“愿意下”。不日进者必日退,未有不进而不退者。向上管育要恒温。不能因为“上来”的干部因为身份职务的提升改变,而降低了管育的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继续加强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的培养提升,着力破解新环境带来的本领恐慌、能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激发担当作为精气神,让你追我敢、以优促优、优者更优的良性循环成为推进高素质干部队伍
9、建设的“催化剂”。向下关爱要升温。对那些组织处理和调整的干部,不能“一下了之”“打入冷宫要多一点关心和爱护,及时跟踪了解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对能力不足的要强化培训,对存在困难的要及时帮助解决,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提醒教育,让每一位“下来”的干部都能够适得其所,解决好“下来怎么办”的问题。第3篇自20XX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再次对规定进行修订,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亮出干部优劣标尺和上下准绳,再度打破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铁饭碗,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激励全党永葆赶考之路的清醒与坚定。辨优识庸、谁上谁下,“看”得要“准”,画好领
10、导干部最全“素描像”“健儿须快马,快马须健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各级组织部门只有从这一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规定,才会有执行和落实上的政治“自觉”。要“鹰眼”识人,看清认准即使是同一个苗圃,有好苗,也有坏苗,只有将其放在同一个标准之下,拎一拎优劣,分一分好坏,才能辨优识庸“知人善用”。要理清干部能上能下之间的“辩证关系”,把握好“下”是重点,精准辨析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情
11、形,持续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让能上来的干部“入圈”该上就上,令能下去的干部“出圈”该下就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较好准星,“卡”得要“严”,推动领导干部转变“官念”“事莫贵乎有验,言莫弃乎无征。”要完善从严的考核机制,盯紧考核评价各个环节,狠抓“三看”,即一看领导干部任职时的业绩突不突出、二看领导干部在任时的实绩强不强劲、三看领导干部在位时的群众口碑够不够好。事实上,“金杯银杯”都不如群众“好口碑”。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充分运用调研谈话、重大斗争一线识别、无任用调研等办法及巡视巡察等成果,全面了解掌握干部
12、真实情况。从制度设计层面要彻底打破个别领导干部“上”上不来,“下”下不去,“不上不下”的尴尬局面,畅通领导干部上上下下、来来回回、一上一下“大通道”,使其“铁饭碗”既能“端上桌”,也能“放下筷”,提高领导干部“一篙松劲退千寻”的政治“警觉”。逢沉必领、刚柔并济,“带”得要“好”,激励领导干部时刻“在状态”“取人当舍其旧而图其新。”规定指出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这里的“常态化”机制,是既要让领导干部下来之后有出路、又要让领导干部下来之后有进步空间。各级组织部门只有看好管好带好干部,才能为
13、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我们不能总是用老眼光看问题,要刚柔并济做好“下”的工作。实践中,不但上易下难、下是重点,而且下易再上、难上加难。我们的组织工作更是有“温度”的事业,要管育培植得法,张弛有力有度。对那些组织处理和调整的干部“关心爱护”,及时跟踪了解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对那些能力不足的干部“帮上一把”,及时跟踪强化培训;对那些存在问题需要解决的干部“拉上一把”,及时问责提醒教育,一定要解决好领导干部“下来怎么办”的问题。除此之外,将正向激励与反向鞭策形成鲜明对比,引导干部重新审视“三心”,快速成长,即常怀“忠诚之心”,堪当时代执政重任骨干;常怀“进取之心”,打开新时代发展
14、新天地;常怀“敬畏之心”,勇葆“赶考”之路清醒坚定,激励领导干部时刻“在状态”。第4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四条明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下的问题,并且对“下”的情形进行调整,这是自20XX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进行完善,充分表明我党长期高度重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真正畅通“下”的渠道,让干部“能下”动真格。从转变观念入手,营造“下”的良好氛围。长期以来,干部中存在“上荣下辱”“下必有错”的陈旧观念,以及社会上对干部“上”“下”问题的偏差,使得干部不愿“下”不能“下”。因此,引导干部
15、转变观念就成为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先导。首先,用人者应切实承担起推动领导干部“下”的责任,敢于对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干部说不,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必须为、无为须让位”用人导向。同时,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利用好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等契机,加大对规定内容、意义、要求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突破“不到年龄不能下,不犯错误下不了”的传统思维,树立“无功便是过”的为政观念,形成“无论上下都是一种正常干部调整”的共识。从完善考评着力,确保“下”的有理有据。规定对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
16、面、细致地明确了“下”的具体标准。对此,各级组织部门也应随之建立起更加科学精准、可操作的干部考核体系,既要看干部取得的业绩,又要看取得业绩的基础;既要与各部门、各地区对干部综合表现横向比较,又要对干部历年考核情况进行纵向分析;既要抓好年度考核与专项考核,又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将考核的触角深入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同时注重用好巡视巡察、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结果,保证考核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让执行者“有底气”,同时,也让干部“下得更服气”。从跟踪管理做实,做好“下”的后半篇文章。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的根本目的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对于那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如果简单的“一下了之”,只会导致干部对“能上能下”制度产生抵触心理,甚至“破罐子破摔”,认为“下”就是被“打入冷宫”。因此,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调整下来的干部,通过定期回访、谈心谈话等方式,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