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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结合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坚持立德树人,自觉践行师德规范(-)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XX大精神,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政治纪律,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更
2、不得为他人提供场所,发布、传播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二)自觉爱国守法。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学校、学院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廉洁自律,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三)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四)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及
3、时了解掌握学生学习、生活、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明确奋斗目标,热爱生活,积极向上,健康成长成才。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工作时间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五)坚持言行雅正。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六)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七)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
4、擅自利用学校、学院名义或学校、学院相关标识和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二、坚持兴德立院,形成良好师德师风良好师德师风的形成,需要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践行师德规范。学院将依据师德表现,每年6月份,根据学院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社会服务等工作实际,按教职工总数的10%左右,评选师德师风建设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落实师德失范“零容忍”,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推优评先、导师遴选、选拔任用等方面,对师德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对违规违纪者,将依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生活补贴发放办法课时津贴和坐班津贴发放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及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三、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学院整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由学院党委负责,党委办与工会共同牵头,各系室、教代会、教学督导组协助具体开展相关活动。学院将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的教育、传帮带和督导考核等工作。四、附则本办法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1年4月6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