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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教师教学实绩考核办法一、教学实绩的构成(60分)教学实绩包括教学效果(40分)、教学常规(8分)、研究与提高(5分)、工作量(3分)、特色工作(4分)。二、考核组及等级的划分将全校教师按级部分为高级部、中级部、低级部、行政工勤组。根据教学成绩、教学常规、研究与提高、工作量、特色工作的量化总分划分等级,每个被考核小组从高分到低分,划分为A、B、C、D四级,按各个等级的人数比例分配到各组,其比例为25%、50%、20%、5%o具体名额学校分配公示。三、量化细则1.教学效果(40分):按照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第四、五部分“教学效果(300分)和德育工作(IOO分)”折算成(40分)
2、。2 .教学常规(8分):按照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第二部分“教学常规(300分)”折算成8分。3 .研究与提高(5分):按照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第三部分“研究与提高(110分)”折算成5分。4 .工作量(3分):按照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第六部分“工作量(40分)”折算成3分。5 .特色工作(4分):按照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第七部分“特色工作(40分)”折算成4分。说明:1.因特殊原因缺少教学成绩或检查得分的,按同学期的另一次得分乘2计算。6 .全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以上、事假15天以上、病假30天以上,旷班2天以上者,教学实绩不能定为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