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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应急突发事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一、编制依据依据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特点和种类,制定本预案。二、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I)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道路交通运输事故、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事故、基础设施与公用设施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故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影响市场稳定突发事件
3、、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n级)、一般(IV级)四个级别。(1)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发生跨自治区突发事件;事件后果已经或者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者国务院、有关部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响应的突发事件。(2)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发生跨地级市突发事件;事件后果已经或者可能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
4、自治区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响应的突发事件。(3)较大突发事件,是指发生跨县(市)区突发事件;事件后果已经或者可能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IOO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响应的突发事件。(4)一般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县(市)区域内突发事件;事件后果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IOOO万元以下,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响应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国家或自治区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社会安全事件不受突发事件级别影响,如发生社会安全事件,应及时妥
5、当处置。三、组织体系(一)领导机构成立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指挥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原则及方针,及时处理、控制公共突发事件。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值班、应急保障、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收集汇总及上报等工作。(二)办事机构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指挥部下设七个应急分队,负责具体应急事务。1、抢险救灾突击分队队长:通讯员:队员:主要职责:组织人员保证在发生事件时,及时到达现场会同公安、武警、消防等进行抢险。2、抢险救灾预备分队队长:通讯员:成员:主要职责:做为预备队,协同突击队组织、协调疏散群众。做好受灾群众的后续安置工
6、作。3、社会治安防范分队队长:成员: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治安防范队伍,维护好发生事件的地点、地段、社区的治安稳定工作。4、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分队队长:通讯员:成员:主要职责:组织医护人员,深入事件发生地,做好伤病救治及疫情防治工作。5、救灾捐赠及振灾抚恤分队队长:通讯员:成员: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储备,保证发生灾情时振灾抚恤资金的使用及受灾的救济。6、后勤物资保障、交通运输分队队长:通讯员:成员:主要职责:负责突发事件抢险物资的购置储备,调运及人员运输。7、宣传报道、应急终止、后期处置分队队长:通讯员:成员:主要职责:负责在一小时内将突发事件情况汇总后书面报告,并及时进行人员的思想安抚,
7、保证信息报送准确及时,人员思想稳定。四、运行机制在安委会的领导下,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分析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测工作,整合监测信息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建立全天候、覆盖的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按照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分为I级(特别重大)、级(重大)、III级(较大)、W级(一般)四个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测发生I级(特别重大)或者II级(重大)突发事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红
8、色预警信息或橙色预警信息;发生In级(较大)突发事件由市人民政府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发生W级(一般)突发事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蓝色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发布机关和咨询电话等。突发事件由办事处预测上报后,由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政府办公室)统一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办事处宣传分队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采用公开播送、派发传单或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对老、幼、病、残、孕等
9、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进入预警期后,应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依法采取相应措施。(I)及时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公共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3)要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4)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5)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等公用设施的安全或者正常运行;(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更加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发生、发展;(7)办事处各应急分队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突发公
10、共事件发生后,办事处各分队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五、分级响应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的突发事件,根据事件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采取或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I级(一级)、II级(二级)、III级(三级)、IV级(四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由政府办公室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对突发事件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较大级)突发事件:由政府办公室报应急
11、管理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突发事件(W级):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政府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请级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派员赴现场进行指导,或派出救援力量和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处置。(一)紧急救援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时指挥部要迅速组织人员,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职责3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做好危险源的有效控制和处理,对受伤人员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到医院救治。(二)人员疏散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特性,确定扩散情况和涉及的范围,并设立警戒区,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并迅速组织群众撤离、疏散,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三)事件控制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并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上级应急管理机关报告,请求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出预警。六、责任与奖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其他失职、渎职行为个人以及行政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附则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