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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磐安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目录1总贝U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领导小组2.2 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2.3 现场指挥部3预防预警与风险防控3.1 预防与监测3.2 等级预报预警及响应措施3.3 等级预报预警响应3.4 风险识别管控4突发地质灾害分级4.1 一般突发地质灾害4.2 较大突发地质灾害4.3 重大突发地质灾害4.4 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5应急处置5.1 信息报告5.2 先期处置5.3 应急响应5.4 响应变更和结束5.5 应急信息发布6后期处置6.1 调查评估6.2 恢复重建6.3 奖励与责任追究6
2、.4 保障7.1 队伍与装备保障7.2 资金保障7.3 物资保障和避灾场所7.4 技术保障7.5 通信与信息保障7.6 管理8.1 预案编制与实施管理8.2 预案宣传、培训与演练8.3 预案实施1总贝IJ1.1 编制目的做好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金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华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磐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
3、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1.5 地质地貌磐安县地处浙江中部的大盘山区,南北长54公里,东西宽47公里。磐安县境内出露地层以火山碎屑岩为主,岩性复杂,相变剧烈。火山岩全县分布广泛,出露面积占全县80%以上。大致可分为喷出岩和次火山岩两种,以喷出岩为多,侵入岩也有零星散布。境内地层构造以断裂构造为主,褶皱构造并不发育。县境属中低山为主的纯山区地貌。境内
4、山脉以大盘山群峰为中心,主干线向南北伸展。县内海拔Iooo米以上山峰63座,海拔IoOo米以下500米以上高山峰641座,海拔350米至500米之间的高丘为1.72万公顷,350米以下的低丘和滩地为2万公顷。1.6 地质灾害特点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地质作用或人为地质作用,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从而导致人类生命、物质财富造成损失的事件。例如崩塌、滑坡、岩爆、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和塌陷等,地质灾害一般分为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地质灾害两大类。我县区域内工矿企业、居民点较多,交通线路多为山地分布,旅游景点初具规模。地质灾害威胁较广。1.7 风险源我县地质灾害的发生是明显的季节性,人类工程活动、降雨量和
5、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集中在6-9月的汛期,要特别注意6月底9月上中旬的区域性暴雨和局部暴雨对我县的影响,可能诱发规模较大的地质灾害。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磐安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和协调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2.2 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长、县公安
6、局分管副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人武部相关负责人担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 、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 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成员:由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国网磐安县供电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电信磐安分局、移动磐安分公司、联通磐安分公司、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分管负责人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的相关负责人组成。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
7、范围内一般(In级)及以下地质灾害紧急避险与抢险救灾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县级相关单位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向县政府报告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县政府请示上级政府启动II级及以上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媒体开展地质灾害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协调、指导做好一般及以下地质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融媒体中心:在县委宣传部的协调领导下,负责对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灾(险)情动态变化等情况进行采访和报道,澄清事实,消除疑虑,努力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县发改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项目安排等综合协调
8、工作;及时了解灾情,负责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县经济商务局:负责协调有关工业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的采购、调运等工作。指导监督灾区做好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教育部门和学校疏散转移受灾害威胁区域师生;指导恢复教育秩序,修复受损毁校舍,调配教学资源,协助解决灾区学生就学问题;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知识进校园工作。县科技局: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疏散转移;做好灾区交通疏导和道路管控工作。县民政局:协调开展救济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救灾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
9、接收和分配使用;组织指导开展遇难人员(遗体)的善后处置;协助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对因突发地质灾害符合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县财政局:负责县级专项防治、应急救灾工作经费保障和监督;协同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接收分配支援资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测绘保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参与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负责指导因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开展灾区危房调查评估,并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受损供气设施抢修,并
10、协调抢修力量;指导并协助制定灾后重建规划。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交通设施;协调调度应急救援保障车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开展因突发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工作;组织水利工程险情排查和受损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协助处理堰塞湖险情;做好雨情、水情监测工作。对县水投集团做好受损供水公共设施的抢修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灾区动植物疫情监测和控制。县文广旅体局:负责指导监督旅行社、景区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督促旅行社、景区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和提示工作;组织指导灾区团队游客疏散撤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灾区医疗救援、疾病预防控制和
11、卫生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受灾人员的心理援助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承担县应对自然灾害与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工作,统计核查灾情,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建设;指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组织开展灾害范围、灾害损失评估,参与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工作;配合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国网磐安供电公司:负责开展电网恢复和电力设备抢修,尽快恢复灾区生产和生活用电;提供应急抢险救援所需电力保障。县消防救援大队
12、:承担应对处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综合救援职责,及时组织营救受困群众,排除或控制险情、抢救重要物资等工作。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气象资料信息,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电信磐安分局、移动磐安分公司、联通磐安分公司:负责组织抢修维护灾区通信设施;负责组织抢修和维护灾区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和现场通信畅通;及时发布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县民兵预备役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工程抢险等工作。县武警中队: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维护突发地质灾害点处置现场治安秩序工作。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
13、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它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部分成员单位,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2.3 现场指挥部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后,县应急指挥部在抢险救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设立相关工作组,做好抢险救援、转移安置、检测预警、调查评估、医疗救治、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定,各项工作组组长由现场指挥部指挥长指定。现场指挥部及各专项工作组编组及主要职责:抢险救援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14、单位和事发地乡镇(街道)组成,负责抢险救援和应急排险工作。转移安置组。由事发地乡镇(街道)牵头,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灾区群众的转移、临时安置等工作。监测预警和调查评估组(专家组)。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和事发地乡镇(街道)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现场应急调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研判会商和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等工作。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和事发地乡镇(街道)组成,负责医疗卫生救援和遇难人员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街道)牵头,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商
15、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组成,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网信办)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事发地乡镇(街道)组成,负责信息发布、舆情收集、舆论引导等工作。3预防预警与风险防控3.1 预防与监测3.1.1 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风险防范区编制应急预案,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防灾、监测责任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手中。3.1.2 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县乡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建设,研发和推广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队伍建设,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基础信息数据库,提升地质灾害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及时发布区域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五色图”。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务、气象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在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人口密集区、公路铁路干线及矿山等重点工程地段,建立气象、水文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3.1.3 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和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乡镇(街道)政府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定期专业检查与日常排查、巡查工作,及时更新风险调查信息,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