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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河子大学药学院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促进转专业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转专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院决定成立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制订了此项工作的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一、转专业计划人数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计划人数定为:1 .转出学生人数:按照申请学
2、生成绩排名,不超过拟转专业接收名额数。2 .接收转入学生数:8名。其中:1) 药学专业不超过3名;2) 中药学专业不超过2名:3) 制药工程专业不超过1名:4) 临床药学专业不超过2名。二、转入资格及要求1 .普通本科2017级在校生;2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3 .成绩要求:没有不及格课程;成绩在专业排名30%之内;4 .其它具体要求:招生录取二批次专业不能转入;招生为文科类专业不能转入;艺术类专业不能转入。三、考核内容1.考核办法为:材料审核制。5 .具体考核内容:1)入学以来有效成绩单及专业排名表,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拒绝转入。2)个人申请书:详细说明包括个人信息、高
3、考成绩、对生物专业的认识、自身优势或潜力、本人转专业原因及意愿等。3)其它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四、考核流程学生自愿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面试等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1 .资格审查: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要求的学生不接受其申请,不能参加下一轮考核。2 .材料审核制:由院领导、教办主任及系主任等组成审核小组,在2018年3月IoTI日对转专业申请的提交纸质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名次。3 .最终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方案:2018年3月12T4日在学院网页上公示;无异议,按排名顺序录取。4 .学生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3月9日(不按时提交纸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资格)5 .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刘青广吕诗莹联系电话:五、未尽事宜按“石河子大学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执行。六、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学校教务处反映并及时回复。石河子大学药学院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