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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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书榕市监信处告(2023)29号福建省巨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朱明飘、朱明榜、陈小梅、徐小华、吕林: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福建省巨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告知如下:当事人:福建省巨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67604U,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小华,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二环路9号飞越大厦7层733室,成立日期:2011年04月13日。该公司因未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于2019年8月23日被本局吊销营业执照,且无法取得联

2、系。经查:吕林有效期限为2006.10.31-2016.10.31的身份证丢失后已于2009年8月31日补领新证。福建省巨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冒用吕林丢失的身份证的复印件于2015年11月4日在本局取得公司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朱明榜变更为徐小华,股东由朱明飘、陈小梅变更为徐小华、吕林。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公司登记的行为系冒用吕林丢失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取得,没有证据证明是吕林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当事人的行为给他人的个人生活和市场主体登记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情节严重,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撤销本局于2015年月4日核准的福建省巨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申请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办案人员:周光华联系电话:林腾浩联系电话: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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