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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程序(2019届)项目拟定工作要求组织部门论文检测3月31日以前学生对论文进行检测查重,并填写“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学位论文检测承诺书”交所属学院备案。学院将定稿的论文统一交研究生处查重。研究生处相关学院论文盲审3月31日以前所有拟于2018年5月答辩的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请在3月31前将查重后的论文在导师同意及学院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送研究生处,研究生查重后,重复率低于20%的,匿名送审。重复率超过20%,一律返回修改,达到要求才送审。研究生处相关学院论文盲审结果反馈5月5日以前研究生处将论文盲审结果反馈给各院系,由各院系通知毕业生对论文进行修改。未
2、通过盲审且具有复审资格论文重新送审。研究生处提出答辩申请、学位申请,并进行答辩前资格审查5月5日以前毕业生填写“答辩申请表”和“学位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送学院审核。申请表中涉及奖惩情况、主要研窕成果、四六级(或专业四级、专业八级)成绩等均要提供支撑材料。研究生处相关学院审核答辩资格、印制答辩材料5月10日以-J1.X*刖各学院统一印制通过资格审查学生的相关答辩材料。相关学院论文答辩5月20日-30日答辩委员会由5-7位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位校外教育领域专家参加,委员应当由副高职称(含)以上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当由委员中的校外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该硕士研究
3、生的导师不进入答辩委员会。研究生处相关学院论文二次查重6月2日以前答辩后,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论文定稿查重,重复率应低于20%研究生处相关学院提交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6月3日以前包括答辩申请表、学位申请表、答辩记录、论文评价表及表决票、决议书、毕业(学位审批表)等材料一式两份,填报2019届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一览表,学院应对相关材料逐一审核,无误后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相关学院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6月3日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逐个审核、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将通过审核、批准授予学位名单报研究生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6月10日上旬召开校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讨论,并无记名投票表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行文6月10日上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行文授予硕士学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6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