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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用堤顶、俄台兼做公路审批办事指南-S适用范围适用于重庆市水利局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堤顶、俄台兼做公路的申请和办理。二、事项审查类型先审后批。三、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十五条。(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权限的通知(渝水建20224号)。四、受理机构重庆市水利局。五、决定机构重庆市水利局。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申请人条件1 .审批对象:建设单位或个人。2 .市级审批范围: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2级及以上堤防(护岸)。(二)准予许可条件1 .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河道治理规划、岸线
2、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等规划要求,对规划实施无不利影响。2 .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符合防洪(排涝)标准。3 .对河道泄洪能力、河势稳定、河道冲淤变化、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工程安全、防汛抢险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4 .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或已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八、禁止性要求(-)影响堤防安全。(二)不符合堤防管理要求。(三)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九、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文件份数备注1堤防(护岸)堤顶、鼓台兼做公路申请表原件1份2公路建设项目涉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路段的设计报告和图纸原件20份需经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内含:交通限载规定。3堤顶、俄台兼做公路对大坝及其附属设
3、施的影响评价报告原件20份4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原件1份需由堤防管理单位出具,经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5堤顶、钱台公路设施相关构筑物维护责任书原件1份6安全施工和完工后现场清理复原承诺书原件1份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文件份数备注7第三方协议书或承诺文件原件1份建设项目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提供项目法人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书或其他文件;若不涉及第三方利益,项目法人提供不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承诺文件。注:涉密项目按国家保密规定执行。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申请人可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电子材料,采取窗口报送、邮寄等方式提交纸质材料;也可到窗口申请和提交纸质材料。(二)地址:重庆市
4、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1楼审批服务大厅水利工程窗口(8号)。(三)联系电话:023-63858593o十一、办理基本流程(一)申请:申请人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二)受理:由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工程窗口统一收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处理,制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补正通知书或不受理告知书。(三)审查:重庆市水利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含现场踏勘),材料满足相关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材料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项目法人按要求修改完善材料,重庆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若需要
5、听证的,由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听证。(四)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利局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利局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五)送达:申请人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工程窗口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发放许可决定,也可联系水利工程窗口申请邮寄领取。十二、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十三、办结时限(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行政许可决定。十六、结果送达申请人可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工程窗口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许可决定,也可联系水利工程窗口申请邮寄领取。十七、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权利依据中华人
6、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利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2 .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补偿。(二)申请人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条和第三十一条,申请人依
7、法履行以下义务:1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依法取得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十八、咨询途径(-)现场咨询: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1楼审批服务大厅水利工程窗口(8号1(二)电话咨询:023-63858593o(三)网上咨询: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十九、监督投诉渠道()电话监督投诉渠道:023-89079000o(二)现场监督投诉渠道: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20楼局办公室。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办事大厅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
8、号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1楼审批服务大厅水利工程窗口(8号)。(二)可乘坐118路、403路、411路、413路、416路、421路、462路、466路、476路、818路、819路、871路、873路公交车至“鹅岭站”下;或乘坐轨道交通一号线在“鹅岭站吓。(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附录:1.流程图2.醐(护岸)颠俄病故公路申请表附录1流程图附录2堤防(护岸)堤顶、俄做公路申请表请项申事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证号码申请时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申请事项的主要内容中请人(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