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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小作坊现场核查表(适用于油坊、磨坊等)申请人名称:食品类别及类别名称:生产场所地址:核查日期:生月日使用说明1.本记录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某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2 .本记录表应当结合不同食品品种和不同产品工艺使用。仅适用于粮食加工品(代农加工小麦粉及挂面)、食用油(代农加工食用植物油)、调味品酱油(酿造酱油)、食醋(酿造食醋)、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方便食品其他方便食品主食类(酿皮、凉粉、面筋等)、糕点(不含裱花蛋糕)、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豆腐、豆腐皮、豆腐干)、蜂产品(蜂蜜)、豆芽,其他类别食品生
2、产加工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3 .本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24分)、设备设施(33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9分)、人员管理(9分)、管理制度(24分)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1分)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4 .核查组应当按照核查项目规定的“核查内容”“评分标准”进行核查与评分,并将发现的问题具体详实地记录在“核查记录”栏目中。5 .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O分且总得分率280%的,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1)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2)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0%的。6 .当某个核查
3、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一、生产场所(共24分)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1.1厂区要求1.保持生产场所环境整洁,周围无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无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各类污染源难以避开时应当有必要的防范措施,能有效清除污染源造成的影响。符合规定要求。3有污染源防范措施,但个别防范措施效果不明显。1无污染源防范措施,或者污染源防范措施无明显效果。O2.厂区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划分明显。生活区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防止交叉污染。符合规定要求。3厂区布局基本合理,生活区与生产区相距较近。1厂区布局
4、不合理,或者生活区与生产区紧邻且未分隔,或者存在交叉污染。O3.厂区道路应当采用硬质材料铺设,厂区无扬尘或积水现象。厂区绿化应当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当定期维护,防止虫害孳生。符合规定要求。3厂区环境略有不足。1厂区环境不符合规定要求。O1.应当具有与生产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厂房和车间,并根据生产工艺及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布局和划分作业区,避免符合规定要求。3个别作业区布局和划分不太合理。1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1.21.2厂房和车间厂房和车间交叉污染。厂房面积与空间不满足生产需求,或者各作业区布局和划分不合理。O2.车间保持清洁,顶棚、墙壁和地面应当采用无毒、
5、无味、防渗透、防霉、不易破损脱落的材料建造,易于清洁;顶棚在结构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滴落,裸露食品上方的管路应当有防止灰尘散落及水滴掉落的措施;门窗应当闭合严密,不透水、不变形,并有防止虫害侵入的措施。符合规定要求。3车间清洁程度以及顶棚、墙壁、地面和门窗或者相关防护措施略有不足。1严重不符合规定要求。O1.3库房要求1.库房整洁,地面平整,易于维护、清洁,防止虫害侵入和藏匿。必要时库房应当设置相适应的温度、湿度控制等设施。符合规定要求。3库房整洁程度或者相关设施略有不足。1严重不符合规定要求。O2.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物料应当依据性质的不同分区存放。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料
6、应当与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物料分隔放置。库房内的物料应当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并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符合规定要求。3物料存放或标识略有不足。1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与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料未分隔存放;物料无标识或标识混乱。O3.有外设仓库的,应当承诺外设仓库符合符合规定要求。3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1.3.1、1.3.2条款的要求,并提供相关影像资料。承诺材料或影像资料略不完整。1未提交承诺材料或影像资料,或者影像资料存在严重不足。O二、设备设施(共33分)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2.1生产设备1.应当配备与生产的产品品种
7、、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设备的性能和精度应当满足生产加工的要求。符合规定要求。3个别设备的性能和精度略有不足。1生产设备不满足生产加工要求。O2.生产设备清洁卫生,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材质应当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脱落,表面光滑、无吸收性,易于清洁保养和消毒。符合规定要求。3设备清洁卫生程度或者设备材质略有不足。1严重不符合规定要求。O3.用于盛装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工具、设施应当为食品级。符合规定要求。3个别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1严重不符合规定要求。O2.2供排水设施1.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当符合GB5749的规定,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应规符合规定要求。3供水管路标识略有
8、不足。1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定。食品加工用水与其他不与食品接触的用水应当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避免交叉污染,各管路系统应当明确标识以便区分。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供水管路无标识或标识混乱,或者供水管路存在交叉污染。O2.室内排水应当由清洁程度高的区域流向清洁程度低的区域,且有防止逆流的措施。排水系统出入口设计合理并有防止污染和虫害侵入的措施。符合规定要求。3相关防护措施略有不足。1室内排水流向不符合要求,或者相关防护措施严重不足。O2.3清洁消毒设施清洁应当配备相应的食品、工器具和设备的清洁设施,必要时配备相应的消毒设施。清洁、消毒方式应当避免对食品造成
9、交叉污染,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符合规定要求。3清洁消毒设施略有不足。1清洁消毒设施严重不足,或者清洁消毒的方式、用品不符合规定要求。O2.4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当配备设计合理、防止渗漏、易于清洁的存放废弃物的专用设施。车间内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容器应当标识清晰,不得与盛装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混用。符合规定要求。3废弃物存放设施及标识略有不足。1废弃物存放设施设计不合理,或者与盛装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混用。O2.5个人卫生设施生产场所或车间入口设置更衣室的应当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使用非手动式洗手设施。符合规定要求。3个人卫生设施略有不足。1个人卫生
10、设施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O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2.6通风设施应当配备适宜的通风、排气设施;合理设置进气口位置。通风设施应当易于清洁、维修或更换,并能防止虫害侵入。符合规定要求。3通风设施略有不足。1通风设施严重不足,或者不能满足必要的除尘、防止虫害侵入的需求。O2.7照明设施厂房内应当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在暴露食品和原辅料正上方的照明设施应当使用安全型或有防护措施的照明设施;如需要,还应当配备应急照明设施。符合规定要求。3照明设施或者防护措施略有不足。1照明设施或者防护措施严重不足。O2.8温控设施应当根据生产的需要,配备适宜的加热、冷却、冷冻以及用于监测温度和
11、控制室温的设施。符合规定要求。3温控设施略有不足。1温控设施严重不足。O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共9分)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3.1设备布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工艺流程有序排列,合理布局,便于清洁、消毒和维护,避免交符合规定要求。3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叉污染。个别设备布局不合理。1设备布局存在交叉污染。O3.2工艺流程1.应当具备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防止生产过程中造成交叉污染。符合规定要求。3个别工艺流程略有交叉。1工艺流程存在交叉污染。O2.应当明确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符合规定要求。3个别关键环节不明确。1关键环节不明确O四、人员管理(共9
12、分)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4.1人员要求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人员要求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符合规定要求。3人员职责不太明确。1相关人员配备不足,或者人员要求不符合规定。O4.2人员培训应当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及卫生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符合规定要求。3培训制度执行略有不足。1已上岗的相关人员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O4.3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明确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或有明显皮肤损伤未愈合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
13、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符合规定要求。3制度内容略有缺陷,或者个别人员未能提供健康证明。1无制度,或者人员健康管理严重不足。O五、管理制度(共24分)序号核查项目核查内容评分标准核查得分核查记录5.1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规定采购原辅料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记录采购的原辅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符合规定要求。3制度内容略有不足。1无制度,或者制度内容严重不足。05.2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明确原料控制(如领料、投料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如生产工序、设备管理、贮存、包装等)以及运输和交付控制的相关要求。符合规定要求。3个别制度内容略有不足。1无制度,或者制度内容严重不足。05.3出厂检查记录制度应当建立出厂检查记录制度,并规定食品出厂时,应当查验出厂食品的感观和安全状况,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符合规定要求。3制度内容略有不足。1无制度,或者制度内容严重不足。05.4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及不合格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