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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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改革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县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扩大社会化普惠养老服务功能,改善养老服务环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现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推动全县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养老服务条例以及省民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改革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为政府所有,通过公开招标,引进具有实力的专业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承接公办养老机构的经营管理权。由运营方投资对公办养老机构进行适老化改造和装修,实施医
2、养结合,保证养老机构正常经营的设施设备、床位设置、服务人员配置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运用智慧养老管理和服务系统,采用“互联网+技术”,打造智慧养老院,努力实现公办养老机构长远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二、改革原则(一)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养老需求。实行公建民营的社会化运营养老机构,应当承担政府兜底保障职能,在优先保障政府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履行政府兜底保障职责的前提下,向社会老年人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提高养老资源的利用率,发挥养老资源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生活安全的养老服务。(二)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3、。实行公建民营社会化运营的养老机构,切实做到产权清晰,保持土地、房屋、设施等国有资产的性质不变,运营方不得以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担保、贷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公办养老机构运营和资产规范管理,对养老机构内的国有养老服务设施实行登记台账管理,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三)完善服务设施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行公建民营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方可对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适老化改造和装修,添置医疗、护理、康复、生活、娱乐等相应的养老服务设施和设备,保证养老机构设施设备、床位设置、服务人员配置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为老年人开展生活照料、失能护理、医疗康复、文体活动、精神
4、慰藉等多样化养老服务。(四)加强政策扶持保障养老服务机构优质发展。相关职能部门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及时对社会化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政策宣传和引导,为运营方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调动运营方积极性和创造性。(五)健全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化运营公办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和运营监管体系,发挥政府监管作用,依法规范社会化运营公办养老机构运营行为;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落实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创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三、养老机构改革范围以县中心敬老院、南江养护楼为核心,整合全县城乡养老资源,将全县18个乡(镇、街道)所有公办养老机构进行社会化运营改革,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5、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具有实力强、养老服务经验丰富的专业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管理公办养老机构。选好我县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改革试点,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服务运营方,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下,运营方负责项目区域内公办养老机构的整体运营管理工作,优化服务设施设备,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在认真总结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启动我县养老机构的社会化运营改革,为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能力和养老服务质量夯实基础。四、改革实施方式县人民政府委托县民政局,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社会化运营公办
6、养老机构的运营方,由县民政局会同建有公办养老机构的乡(镇、街道)和相关居委会,与运营方签订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服务协议。有关乡(镇、街道)向县民政局出具委托招标书。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开招标活动进行监督。五、运营方应满足的主要条件公办养老机构实行社会化运营改革,优先选择具备养老服务管理经验、具有专业服务团队、资金雄厚的运营方。运营方应满足以下主要条件:1.运营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民事责任并合法经营的法人组织;具有养老服务行业资质和专业养老服务行业管理经验;具有与社会化运营养老机构规模和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运营专业团队和资金保障。2.运营方在保证政府供养人员集中供养床位需求的
7、前提下,空余床位可为其他有需要的社会老年人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政府集中供养人员费用按照当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护理补贴标准按实际入住人数按月向运营方支付。运营方应将政府拨付的政府供养人员费用全部用于政府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护理等(政府供养人员月伙食费标准不低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月财政补助标准的75%),不足部分由运营方自行解决。运营方对入住的政府供养人员提供医疗、护理服务。所有医保报销、保险理赔、医疗救助程序结束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由政府承担,其他费用由运营方承担,政府供养人员住院治疗期间的陪护工经费、生活费等由运营方负责。3 .运营方需承诺投入资金。运营方需承诺自筹资金按养老
8、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要求进行项目区内社会化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改造和设施设备配套等,按照实际需求投入资金用于对项目区内社会化运营的公办养老机构进行适老化改造,包括且不限于:室内外装修、设置医疗机构和护理型床位、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升级改造、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人员培训等,全面提升社会化运营公办养老机构的生活环境及护理条件,其中硬件的投入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70%,并在项目养老机构内设置卫生室或相应的医疗机构。运营方的投资进度和金额以审计部门专项审计结果为确认依据。4 .运营方对项目内现有各公办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优先聘用,凡经运营方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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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公办 养老 机构 社会化 运营 改革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