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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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若干意见实体零售是国民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商品流通的重要基础,是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的重要载体,是繁荣市场、保障就业、连接产品与终端消费的重要渠道。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对于破除体制机制束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战略变革、模式再造、服务提升和优势再现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商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全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释放发展新动能,培育发展新动力,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大

2、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创新驱动基本原则,以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发展新环境,以信息技术应用激发转型新动能,加快实体零售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20年,全市现代商贸物流业实现增加值490亿元,年均增长13.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81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I1.3亿美元,年均增长15虬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提升,实体零售基本实现从销售商品到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的转变,从粗放式发展到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从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到融合协同新生态的转变。二、主要任务(-)调整区域结构。支持商务、供销、邮政、新闻出版等领域龙

3、头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发展一批集商品销售、物流配送、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统筹城乡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协同发展。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构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体系。(市商务局、农业局、新闻出版局、供销合作社、市邮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调整业态结构。支持具备条件的购物中心、百货店、家居市场等业态及时调整经营结构,丰富体验业态,由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中心等转变。推动连锁化、品牌化企业进入社区设立便利店和社区超市,加强与电商、物流、金融、电信、市政等对接,发挥终端网

4、点优势,拓展便民增值服务,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委、公安局、商务局、交通局、地税局、工商局、国税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调整商品结构。引导实体零售企业改变千店一面、千店同品现象,不断调整和优化商品品类,进一步增加智能、时尚、健康商品品种,满足各类消费群体需求。鼓励企业强化市场需求研究,深度参与商品设计、生产制造和流通环节,加大自有品牌产品、定制商品开发推广力度,适应品质化、品牌化、个性化消费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供需对接。推进绿色流通发展,引导零售企业优先采购和销售节能环保、易于循环利用的商品;探索实施节能减排商品政策补贴,促进绿色消费,推动绿色商场创建

5、。引导实体零售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建立健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加强商品质量查验把关,用高标准引导生产环节品质提升,着力提升商品品质。(市商务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转变经营方式。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开展全渠道营销。鼓励大型实体店不断丰富消费体验,向智能化、多样化商业服务综合体转型,增加餐饮、休闲、娱乐、文化等设施,由商品销售为主转向“商品+服务”并重。鼓励中小实体店发挥靠近消费者优势,完善便利服务体系,增加快餐、缴费、网订店取、社区配送等附加便民服务功能。鼓励互联网企业加强与

6、实体店合作,推动线上交流互动、引客聚客、精准营销等优势和线下真实体验、品牌信誉、物流配送等优势相融合,促进组织管理扁平化、设施设备智能化、商业主体在线化、商业客体数据化和服务作业标准化。鼓励企业加强商品设计创意和开发,发展自有品牌。加快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生物识别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认证、交易、支付、物流等商务环节的应用推广。强化供应链管理,支持实体零售企业构建与供应商信息共享、利益均摊、风险共担的新型零供关系,提高供应链管控能力和资源整合、运营协同能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委、商务局、科技局、银监局、质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创新经营组织形式。鼓励特许经营向多行业、多

7、业态拓展,着力提高特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建立集中采购分销平台,整合采购、配送和服务资源,带动中小企业降本增效。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培育多层次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社会物流资源,支持连锁企业自有物流设施、零售网点向社会开放成为配送节点,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交通局、质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六)促进体验消费升级。引导实体零售企业开展场景式营销,支持店面进行服务设施人性化、智能化改造,增强商品供应的可视性和效果化,打造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的消费环境,做精做深体验消费,提升顾客满意度。大力推广精细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技能,延伸服务

8、范围,提升服务品质。支持企业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分析顾客消费行为,运用网络平台、移动终端、社交媒体与顾客建立及时、高效的需求反馈机制,有效开展精准营销,量身定制服务内容,突出特色服务体验,开发满足目标顾客需求的商品和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无线网络、移动支付、自助服务、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市工信委、商务局、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七)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线上线下优势企业通过战略合作、交叉持股、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市场资源,培育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型市场主体。支持实体店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和服务,提升线下体验、配送和售后等服务,加强线上线下互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不断优化

9、消费路径、打破场景限制、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实体店通过互联网与消费者建立全渠道、全天候互动,增强体验功能,发展体验消费。鼓励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建立直接联系,开展合作消费,提高闲置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鼓励实体零售企业通过互联网强化各行业内、行业间分工合作,提升社会化协作水平。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数据应用机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向实体零售企业有条件地开放数据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经营决策水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科技局、工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八)推动多领域协同发展。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培育一批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平台载体,提高协同创新能力。鼓励各类投资者

10、参与国有商贸企业改制重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零售企业与创意产业、文化艺术产业、会展业、旅游业融合发展,实现跨行业联动。(市商务局、旅发委、农业局、文化局、工商局、质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九)促进内外贸一体化。进一步提高零售领域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通过引入资本、技术、管理推动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完善信息、交易、支付、物流等服务支撑,提升跨境贸易规模。鼓励内贸市场培育外贸功能,鼓励具有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优势的外向型企业建立国内营销渠道。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构建海外营销和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市发改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银监局、人民银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

11、保障措施(-)加强网点规划。统筹考虑城乡人口规模和生产生活需求,科学确定商业网点发展建设要求,并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对城市大型商业网点建设的听证论证,鼓励其有序发展。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明确新建社区的商业设施配套要求,利用公有闲置物业或以回购廉租方式保障老旧社区基本商业业态用房需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为连锁企业、网络零售企业和快递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食品经营相关管理规定。连锁企业从事出版物等零

12、售业务,其非企业法人直营门店可直接凭企业总部获取的许可文件复印件到门店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放宽对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委、公安局、商务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食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促进公平竞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强化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管理责任,重点检查企业总部和配送中心,减少对销售普通商品零售门店的重复检查。依法禁止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依法打击垄断协

13、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委、公安局、商务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公共服务。贯彻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供应链服务等领域标准,从标准实施入手,开展实体零售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作用,为企业创新转型提供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等一体化支撑服务。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业务交流,加大专业性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复合型高端人才合理流动,完善多层次零售业人才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综合创新能力。(市商务局、工信委、农业局、人社局、工商

14、局、质监局、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降低实体零售企业成本。全面落实营改增试点,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零售企业使用冠名发票、卷式发票,大力推广电子发票。全面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在实行峰谷电价的地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商业用户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落实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持续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科学规划物流通道和物流发展区域,合理设置物流节点和物流园区,促进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依托“互联网+”行动,大力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合理规划和布局综合性、开放性配送中心,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为企业发展夜间配送

15、、共同配送创造条件。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当降低企业社保单位缴费比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交通局、地税局、人社局,国税局、银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统筹整合发展资金,加大对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支持力度。用好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原则设立零售业投资基金。支持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发放中长期贷款,促进零售企业兼并重组。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投入。探索通过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模式改进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积极支持实体零售企业直接融资和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委、财政局、商务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理念,进一步深化对实体零售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切实把实体零售的转型升级当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推手。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进一步分解细化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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