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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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统筹好安全和发展,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结合“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重点领域、重要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管控,重大火灾隐患滚动销案,坚决遏制较

2、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安全形势平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工作重点(一)医疗、托育机构。县卫健部门要对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和托育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分级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约谈,通报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78”重大火灾事故。要牵头对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和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要求,组织对各类医疗、托育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ICU病房、手术室、住院部、设备间、住宿场所等重要部位和用火用电、供氧供气、安全疏散等关键环节,督促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督促医院加强高压氧舱的安全管理,组织医护、托育等

3、全体人员开展1次消防培训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疏散能力,加强对微型消防站建设和培训,提升处置初起火灾能力。(二)社会福利机构。县民政部门要牵头督促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要求,组织对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运转及值班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油烟道清理情况,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和消防器材完好情况等。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教育,提示用火用电注意事项,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逃生疏散演练。(三)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县教育部门要牵头督促指导各类各级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

4、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逐级、逐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礼堂、体育馆等场所为重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师生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培训I,大力普及防火注意事项和逃生自救知识。(四)劳动密集型企业。县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场监管、工信、商务、国资、邮政、应急、公安、消防等部门要依职责分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对厂房

5、仓库违规搭建、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一律予以清理拆除;对为员工住宿临时设置的与厂房、库房等合用的“三合一”场所,一律予以取缔;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违规生产储存易燃可燃物品、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停用以及影响室内排烟、安全疏散的,一律督办整改;对分租、转租的,要督促书面明确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巡查检查、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以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多合一”场所、“厂中厂”、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交通枢纽、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文博单位、工业园区、物流仓储、施工工地等为重点,分行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采取集

6、中检查、专家会诊、异地执法等形式,一家一家过“筛子”,对隐患问题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该约谈的约谈,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依法加强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加强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业务支持和指导。三、重点整治问题(一)违规动火动焊、冒险施工。各部门严格规范动火动焊作业,督促本行业系统单位做到动火审批、持证上岗、易燃可燃物清理、防止火花飞溅措施、灭火器材配备、专人安全看护“六落实”o县应急部门加强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发证监管并严查无证作业行为;县住建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电气焊动火作业的监管,杜绝冒险施工;县公安

7、机关依法对违规电气焊作业人员实施拘留等处罚;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加强对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检查。(二)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县住建、市场监管、文旅、商务、消防等部门建立保温材料生产、销售、建设、使用、改造、拆除等全流程监管机制,尤其是加强冷库、室内冰雪等场所火灾早期预警和消防设施建设,从源头防止火灾发生。(三)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装饰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设备用房、员工宿舍、医疗建筑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养老院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四)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

8、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五)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六)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文博单位等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七)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9、、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A)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未组织全员岗位消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担起消防安全第一责任,分

10、管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专项整治行动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牵头,统筹协调相关工作。“五一”节前,县委政府要组织一次安全形势分析研判,行业分管领导要带队针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场所领域进行暗访督导;要组织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国资、市场监管、人防、文物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集中会商研讨,研究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措施。(二)加强监管执法。全县负有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及消防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对未依法取得相关安全许可而非法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各主管部门要依法取缔;对

11、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的人员密集场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查处;各监管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对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S)加强重大隐患整治。各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抄送县消防救援大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一单四制”制度实行交办、督促推进整改;对排查出来的特别危险、不托底的重大火灾隐患,主管部门要联合监管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关停、查封等断然措施督促整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政府牵头协调解决。(四)加强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媒体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宣传教育,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高频次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形

12、成强大宣传声势。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文旅、商务等部门要发动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应急疏散大演练。要广泛发动基层组织、网格员、志愿者,将消防宣传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上门入户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五)加强跟踪落实。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及巡查检查内容。全县各行业部门要部署开展一轮以上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工作。对工作推进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区,要进行书面交办、督办,并视情对辖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严肃事故调查,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自5月份起,卫健、教育、民政和县消安委办于每月25日前报送附件3和阶段性工作情况,并于7月底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联系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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