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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商投资特许协议(Bo(文本)【标准合同范本】甲方:XXX公司或者XXX个人乙方:XXX公司或者XXX个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外商投资特许协议(Bo(文本)目录一、特许第1条?用语定义Ll用语定义1.2其他说明第2条?特许2.1 特许的授予2.2 公司根据特许规定所承担的义务2.3 运营项目的权利2.4 特许期第3条?先决条件3.1 应由电管局履行的先决条件3.2 应由公司履行的先决条件3.3 先决条件未履3.4 生效日3.5 电管局履行付费义务的补充先决条件二、项目建设第4条?现场的购置和使用4.1土地的购置4.3购置成本第5条?设计5.1 设计要求5.2 设计标准审查5.3 公司改动
2、设计标准的权利5.4 设计的审查和核准5.5 公司的责任第6条?建设6.1 公司的主要义务6.2 电管局的主要义务6.3 交通道路6.4 现场的准备工作6.5 建设工程的质量6.6 质量保证和质量管制6.7 建设人员6.8 设备和材料6.9 建设承包商的选定6.10 图纸和技术细节6.11 电管局提供的电力设施和服务6.12 项目时间表;重大日期6.13 进度报告6.16 监测6.17 工程的拒收等6.18 义务的不予免除第7条?检验7.1 检验程序7.2 检验期间的燃料7.3 检验的参加7.4 检验通知7.5 证书7.6 提前完工7.7 不予免责7.8 检验争端第8条?完工延误和抛却8.1
3、完工延误8.1.1 由于电管局的原因8.1.2 由于公司的原因8.2 因公司延误的约定赔偿金8.3 长期延误;抛却8.4 被视为抛却8.5 退还保证金三、项目的运营和维护9.1 公司的主要义务9.2 计划断电供期9.3 安全和技术准则9.4 供电9.5 紧急断电和减少送电9.5.1 断电和减少送电的原因9.5.2 通知和时间安排9.5.3 断电和减少送电期间的9.6 电管局设施的维护9.7 检查和维护手册9.8 维护不履9.9 公共安全9.10 电管局的进入9.11 运营和维护承包商第10条?燃料供应10.1 燃料交付10.2 质量10.3 检测10.4 供应10.5 储存和安全第11条?供电
4、;11.1 供应11.2 数量11.3 通知11.4 11.5 发票11.6 付款11.7 争议11.8 中国XX账户的使用11.9 对外币账户的表示允许ILK)外汇ILIl利润的汇出11.12 财务报表四、项目的移交第12条?特许期后的移交12.1 移交的范围12.2 最后检修12.3 备件12.4 保修12.5 承包商保修单和的移交12.6 技术的移交12.9 为公司所有物品的迁出12.10 风险的转移12.11 移交的费用12.12 维护保证金的退还12.13 移交程序12.14 移交的效力五、各当事方的普通义务第13条?电管局的普通义务13.1 遵守法律和条例13.2 法律和条例的变动
5、13.3 纳税优惠13.4 税法和条例的变动13.5 必要核准、许可和授权一览表13.6 协助取得核准、许可和授权13.7 进出口13.8 人境;就业许可13.9 公用事业设施13.10 不予干涉第14条?公司的普通义务14.1 所有权的变动;股分转让的限制14.2 遵守法律和条例14.4 安全标准14.5 环境保护14.6 核准、许可和授权14.7 保护考古、地质和历史文物14.8 中国服务和货物14.8.1 使用14.8.2 公开招标14.8.3 未来特许14.9 利用中国劳动力14.10 项目文件的协调14.11 税款、关税和费用14.12 14.13 为承包商负责14.14 融资文件中
6、的规定14.14.1 14.14.2 14.14.3 14.15 电管局的物权担保第15条?电管局和公司共有的义务和权利15.1 不可抗力情况15.1.1 因不可抗力情况暂停履约15.1.2 合用于公司的例外情况15.1.3 合用于电管局的例外情况15.1.4 程序1.1.1 费用;订正时间表1.1.6 6因不可抗力情况终止1.1.7 7商议和减轻影响的义务1.1.8 8毁坏与电站的维修1.1.9 9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后的终止15.2 对文件的权利15.2.1 电管局文件1522公司文件15.2.3 守约15.3 保密15.4 合作义务15.5 防止不当付款的声明15.5.1 公司声明15.5.
7、2 电管局声明第16条?终止16.1 由电管局提出的终止16.2 由公司提出的终止16.3 通知贷款人16.4 贷款人的权利第17条?责任和赔偿17.1 相互赔偿17.2 环境伤害17.3 义务的继续有效17.4 共同责任17.5 无从属伤害赔偿六、转让;合同的核准第18条?协定的转让18.1 由电管局的转让18.2 由公司的转让第19条?合同的核准19.1 合同的核准19.2 核准程序19.3 合同核准的效力七、争端的解决第20条?解释规则20.1 合同文件20.2 整体规定20.3 修正20.4 可分性第21条?争端的解决21.1 定期讨论21.2 友好解决21.3 21.3.1 语文21
8、.3.2 地点21.3.3 费用和开支21.3.4 期间的履约21.3.5 继续有效第22条?杂项规定22.1 义务的分别性22.2 通知22.3 不予抛却22.4 管束法律22.5 协定向项目公司的转让本协定系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一一(中国主管机构名称,说明该主管机构的法律性质,如“电管局”)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适当组建的、其主要办事处设在的一家私营公司(项目公司名称)订立。说明鉴于,电管局要求开辟新的动力设施以保持和推动经济增长;鉴于,电管局于一年一月一日发出公开通知,邀请有关方面按建设运营移交办法参加对的兆瓦燃煤热电厂项目的投标的资格预审;鉴于,根据电管局发出的
9、招标,发起人以公司的名义按建设运营移交办法投标承担这一电厂项目;鉴于,电管局经认真评价所有竞标项目报价书后选定公司的报价书为最符合需要和最有利的报价书;鉴于,公司故意于电站的设计、监造、融资、建设和运营,且电管局愿意按下述条件授权公司如此行事;鉴于,电管局已获(授权法)授权订立本协议,且本协定已获必要的机构核准;当事各方兹协议如下:一、特许第1条?用语定义L1?用语定义本协定中:“交通道路”系指附录1中所述道路及有关设施。“协定”系指电管局与公司之间的建设、运营和移交项目协定。“核准”系指为公司或者为电站的融资、建设、所有权、运营和维护而需从政府主管机构获得的许可、执照、允许、授权、核准、特许
10、、认可或者同样或者类似的文书,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附录2中所列各项核准。“电管局”是指及其继承人和准许受让人。“电管局的物权担保”系指依照第14.16条而为电管局设立或者授予的留置权、物权担保、抵押及其他权利。“供电系指按供电表确定的以兆瓦表示的电站各段时间内最大发电能力。“供电表”系指各当事方依照第9.4条商定的电站的发电能力表。“保证”系指依照第3.1(C)条应要求公司向电管局提供的保证、担保或者备用信用证。“营业日”系指中国的银行通常开门营业的任何一天。“生产能力费是资本回、固定运营费和服务费的概称。“资本回”系指附录3中所规定的电管局为使公司能够收回其与项目有关的资本成本而应支付的费用。
11、“煤炭”系指依照附录4中所列“燃料规格”的规定供电站使用的煤炭。“交付使用在具体情况下可指某一单元或者电站达到或者超过“运营参数”和第7条及附录5中具体说明的其他商业运营标准要求达到的水平。“验收”在具体情况下可指依照第7条和附录5进行某一单元或者电站的检验。“公司”系指及其继承人和准许受让人。“完工日”系指某一单元依照第7条交付使用之日和电站依照第7条整个交付使用之日。“特许期”系第2.4条中所指的含义。“建设合同”系指公司与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电管局并无异议的一项或者多项有关电站的设计、监造、采购、建设、完工和检验的协议。“建设承包商”系指公司依照建设合同和本协定为实施建设工程而雇用的且
12、电管局并无异议的一位或者多位承包商及其各自的准许继承人和受让人。“建设工程系指依照本协定第6条及其他规定为电站及其相关设施和设备所进行的设计、监造、采购、建设、安装、完工和检验,其中包括分站和互联设施。“约定能力”系附录3中所指的含义。“交送点”系附录6中所指的计量地点。“生效日”系指电管局和公司依照第3.4条证明已满足或者抛却第3.1和3.2条规定的所有先决条件之日。“能源费系指按第IL4条和附录3的规定电管局应向公司支付的向交送点交送电力净输出的费用。“环境污染系指为任何政府主管机构的环境法律、条例和法令所不许许或者与之相违的对电站或者其任何部份的上、下、周围的空气、地面或者水的一切污染。
13、“融资文件系指与电站或者其任何部份的建设和长期融资以及任何短期融资或者再融资有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提保及其他文书,但不应包括与创始投资者或者任何其他股本参预人承付或者摊付股本有关的任何文书或者协议。“财务交割”系指为证明取得电站建设工程和验收融资的一切必要交易已告完成而可能需要的各种融资文件已经完成和提交,包括对融资文件可能要求承付和摊付的各种股本的收讫。“不可抗拒力情况系第15.1条所指的含义。“强制性断供”系附录7所指的含义。“燃料,根据具体情况可指煤炭和(或者)石油。“燃料规格”系指第10条和附录4所述对储存、供应和交付电站燃料的质量和方法所规定的规格。“政府主管机构”系
14、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其任何下属机构、任何省或者地方政府主管机构及其任何部门及对公司、项目或者其任何部份拥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省或者地方政府任何部门、主管当局、机关、机构、司法机构或者法庭,但不包括电管局。“电网”系指由电管局或者以其名义拥有或者运营的对写明地理区域的输电和配电设施,电管局将通过此种设施接收电站输送的电并将其提供给电力用户。“互联设施”系指由公司依照第6.1条在现场建设、安装并与电管局协调连接且符合附录8中所述规格以使电管局能够接收电站电量净输出的设备、设施、输送线以及有关的遥测设备、继电器、转换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贷款人”系指作为融资文件当事方的贷款机构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重大日期”系指6.13条的项目时间表中所指日期。“电力净输出”系指电站向交送点输送并在交送点计量的电能净额(以千瓦小时表示)。“名义能力”系指按单元计算电站发电能力的兆瓦数。“石油”系指按附录1第二部份中所列燃料规格的规定供应给电站使用的石油。“运营和维护合同系指公司与运营和维护承包商之间依照第9条就各单元和电站的管理、运营、维护和维修达成的且电管局并无异议的一项或者多项协议。“运营和维护承包商”系指公司依照运营和维护合同及本协定为管理、运营、维护和维修各单元和电站而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