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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的重要举措。该规定全文共十九条,明确提出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被各界称为“干部体制的关键转折点”,意味着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现代转型。一、打破“金饭碗”铁律,是整治干部不作为的战术突破规定的重点和亮点,就是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相关规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不适合的干部调整下来。这就打破了“金饭碗”的铁律,将干
2、部的“上”与“下”与优胜劣汰法则对接起来。而向下调整的主要渠道有六个方面,即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健康原因调整、违纪违法免职和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等。中组部负责人在印发规定答记者问中表示,“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是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显然,推动干部“下”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是为有效防止各级领导干部“庸懒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在其位不谋其政。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反腐高压下,乱作为明显被控制住了,但是不作为、缓作为却在相当大的范围、相当多的人
3、中出现了。由于没有正常的退出和降级机制,一些“懒官”和庸官”在领导岗位上熬日子、混饭吃,造成了懒政怠政的氛围,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不健康的生态环境。所以,规定侧重于以整治不作为来打好“能下”这场关键战役。对那些不作为、不称职甚至碌碌无为、尸位素餐的干部,坚决地调整下来,正是为了推进一大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上”,为他们干事创业腾出空间、搭建平台,实现“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无位”。因此,上得来、下得去,其实只是起点,关键还要上得好、下得好,这才是“能上能下”真正的含金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规定夯实了“为官有为”的工作基础,可谓“重构政治生态”和“制度治党”的战术突破。当然,要实现能上能下的
4、科学管理,还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作为平衡。对此,规定不仅为干部能下划出“硬杠杠”,并以科学合理的设计,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确保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服气,而且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建立了“快速通道”。这就切实把全体干部的思想和精力凝聚到服务改革发展上来,真正实现“人岗匹配”“职得其人,才得其用”,让肯干的受激励、慢干的受鞭策、不干的受惩戒。规定还明确强调,对于问题干部,在被组织调整影响期满后,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这为下的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复出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可谓既是“破冰”更是
5、“融冰”。二、关闭“潜规则”暗道,是整肃官场用人歪风的新制度常态尽管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央就提出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后来也陆续出台一系列针对干部队伍“升降进出”的相关规定,但往往是“雷声响、雨点小”,落地效果较差,导致干部能上能下制度落实的效果不佳。现实生活中,官场多见“上”、难见“下”。特别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事实上存在诸多潜规则,这些潜规则催生了一批不称职的官员,如:能力不强、政绩平平,却平步青云的“太平官”;溜须拍马、钻营有术,却只上不下的“投机官”;唯上是从、媚上压下,见风使舵、迎合领导喜好而混上去的“捷径官”;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甚至藐视党纪国法,把犯错当本事的所谓“能
6、官”,等等。同时,有的领导干部即使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却仍然“稳坐钓鱼台”;有的官员被问责免职后,又悄悄复出,或异地异岗为官,被群众嗤为“金蝉脱壳”;有的看似是降职降级或免职,实则得到了提拔此次中央新规的出台,不仅彻底杜绝以往的“牛栏关猫”现象,而且严丝合缝地关紧了领导干部只上不下的“潜规则”暗道。铁的纪律面前,干部的“上”与“下”成为关系其“乌纱帽”的最直接约束。实际上,解决和打通官场“能下”机制,十八大以来的反腐风暴中已见政策风向,多名违纪的副省级官员遭遇了“断崖式降级”。中央新规此时的出台,无疑十分明确地传递了强烈的信号:将以降级的“下”的方式来有效震慑官场、警示官员。规定明确提出,坚决调
7、整“四不干部”,即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中央还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一个通知一个规定一个条例”形成了干部管理三驾马车,作为调整干部职务、职级、辞退的重要依据。这显然是推进官员“能上能下”成为制度常态,是以问题为导向,对官场选人用人歪风邪气“开刀”,有利于提高整个干部队伍的活力。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体会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
8、简称规定),学习好、贯彻好规定,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一要充分认识修订规定的重要意义。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二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三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
9、积极性。四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能上不能下、有进没有出、庸劣者“稳坐钓鱼台”,常常造成干部队伍“稳定”有余、活力不足、责任流失的局面。论资排辈、照顾性安
10、排、应付式问责等做法,让庸者轻松上位,堵塞了年富力强、廉洁有为的干部的上升渠道。某种程度上,“能上不能下”问题的存在,也是庸懒散浮拖等病症的病根之所在。因此,无论是“铁饭碗”“铁交椅”,还是“铁帽子”,都应是改革利剑之所向。“要创造一种环境,使拔尖人才能够脱颖而出。改革就是要创造这种环境。”邓小平同志的话言犹在耳。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用之得当,能上能下,方能体现激浊扬清、选贤任能的用人取向。近年来,无论是“
11、干部召回制度”,召回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回炉淬火”,还是公务员聘任制,采用合同制形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许多地方都对“铁饭碗”进行了改革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省委原秘书长赵智勇、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许爱民等多名干部受到“断崖式”降级处分,被舆论视为干部制度改革在“能上能下”方面的新探索。从顶层设计出发,为整肃吏治、扫除歪风积弊提供制度依据,更好地发挥教育激励作用和警示督促效应,让“降级”和“退格”形成机制、化作常态,这正是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初衷所在。对规范干部升降进出做出细致规定,通过录用、考核、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就是要使政治上守规
12、矩、用权上干净、工作上有为、作风上实在成为清晰的干部任用标准,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建立权责对等的权力机制,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制度性的压力和动力,引导干部更富担当精神和改革魄力,可以为事业发展储备人才、添续助力,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软环境。用好“能上能下”的指挥棒,让机关不养“闲人”“庸人”成为一种共识、一种生态,必将持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改革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
13、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让干部“下得服气”。针对较难认定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需要建立科学的认定标准。使考核标准精细化,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细化;从多角度进行考察,把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工作目标考核与领导干部考核结合起来,综合分析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结合纪检、公安、检察、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收集的情
14、况,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认定。此外,加强对考核过程的监督有助于减少对考核标准执行不严或弄虚作假的情况。畅通干部“下来”的渠道,让干部”下得顺利“。对于符合认定标准的干部,应依据相应的法律和规定,使其顺利地“下”或“出”。对于因年龄或健康原因、岗位不适原因、能力欠缺原因“下来”的干部,要采取不同的措施和途径进行安置。同时也要加强后续的监督和管理,通过组织培训I、谈心谈话等方式,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使他们能在新岗位上发挥新的活力。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
15、严治党的责任,健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规定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对于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政之要,首在用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将那些埋头苦干、作风扎实的干部遴选出来,安排到合适的位置上,同时将那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干部拒之门外;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舞台施展,让不谋事、不干事、干不成事的干部靠边站,树立这样能上能下的鲜明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鞭策与激励,也是一个部门、一个地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法门。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建设作风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
16、高素质干部队伍,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早在2015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新修订的规定,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的宝贵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提供了明确的抓手和遵循。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必须要靠制度的刚性。此次规定最值得关注的看点之一,是将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扩充为15条,这为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解决“干部能下”这一关键问题,提供了明确的党内法规依据。例如,规定中不适宜担任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