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心得体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习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心得体会.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学习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心得体会“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始终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就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出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并强调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中国于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2019年发布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规定生产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今年9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o规定强调,“安全的食品是生产出来的”“生产经营者是责任主体”,再次明确食品企业应确保食品安全。规定最大亮点是
2、,要求食品企业设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以落实和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此项要求是在执行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1,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的要求。规定正是依据食品安全法,细化了相关要求,提出在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等应当
3、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不仅是健全企业责任体系的应有之义,更是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是食品企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体现。正是基于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考虑,食品企业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潜在事故,从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再到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运行机制和责任链条就会启动,食品企业的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就会发挥作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是确保中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为此,各个食品企业应该尽快按照规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保证全国人民
4、吃得放心、喝得安心,过得舒心。为明确食品供销双方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食品生产安全总监应该主要履行如下职责:1.保证是合法的食品供货主体,并向销售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身份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签署承诺与原件一致。按食品购货方要求,提供有关食品联络信息。2 .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包装标识,且购销合同规定的保质期内。3 .提供每类供货食品的批次质量检验、检疫报告书和进货单据等有证明材料和票据,并加盖公章和签署承诺与原件一致。4 .因食品本身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5 .发生消费者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的,接通知后在48小时内派代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