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北京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2023年北京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抽取4台,2台为检验用样品,另2台为备用样品。必要时,需要受检单位提供配套的控制器、集中电源等组件,以保证消防应急灯具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基本功能试验GB179452充、放电性能GB179453电压波动性能GB179454转换电压性能GB179455绝缘性能GB179456接地电阻试验GB179457耐压性能GB179458高温试验GB179459低温试验GB179451
2、0恒定湿热试验GB1794511振动试验GB1794512冲击试验GB17945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3.1 依据标准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 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