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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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文件精神,适应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需要,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在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实现部门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

2、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和要求,着力解决统计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强、管理不够规范、统计基础不牢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强化经济指标的协调性、匹配性、支撑性,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二、总体要求统计工作是党和政府实行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服务科学决策、满足社会公众需要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区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统计工

3、作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到加强新时期统计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适应统计方式改革、完善统计调查方案的现实需要,是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客观要求。要把统计工作长期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决策施政能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来抓,积极推动统计数据更好地服务宏观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措施,将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落到实处。三、主要任务(一)强化体制机制保障。一是要建立财政支持制度,加大区级财政对统计科研、统计创新的投入力度和统计关键技术的支持

4、力度,促进我区统计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和激励统计人才最大限度发挥创造统计服务产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要进一步充实统计干部队伍,提升统计工作作为全区经济社会指标预测预警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强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要积极拓宽统计干部队伍用人渠道,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贵州省人才博览会等渠道,吸引优秀统计专业人才进入我区统计系统,加强队伍建设,使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统计局)(二)强化统计部门职能职责。按照统计监督管理规定统计监督管理规定,区统计局为全区统计工作行政主管机构,要负责组织领

5、导和协调域内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镇)统计工作进行统计监督管理、指导、检查、评价;负责对所有统计调查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就统计调查事项进行业务指导、检查。(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S)强化部门统计职能职责。各部门按照“谁出数、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组织统计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发布,确保上报统计指标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召开统计联席会议,研究分析经济指标存在的问题和基础数据支撑情况,进一步提升数据间的匹配性、协调性、支撑性,不断提高各行业统计数据质量,准确

6、研判经济发展形势,为区委、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科学有效依据。(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四)强化创新统计服务产品。区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统计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实效,在新常态下,提供更多更好的统计服务产品,充分利用统计分析的“数库”和政策研究的“智库”,为破解统计难题、推动统计改革发展出实招、出真招;要提高统计数据发布速度,充分利用多媒体、多平台展示统计产品,发布统计数据,针对不同用户群体开发个性化统计产品,强化统计资料开发,加快构建文字、表格、图形、可视化等多样化的统计产品体系,积极为区委、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五)强

7、化统计数据的严肃性。全区上下必须把统计业务活动纳入政府统计部门的规范管理之中,全区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业主等,在统计调查中,都应依法提供统计资料,并按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统计调查单位的完整性。各部门、街道(镇),要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切实担负起对本系统、本单位、本区域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并及时向区政府统计部门报送有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资料。(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六)强化部门统计资料发布。为确保全区宏观经济重要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和权威性,防止出现重复发布、擅自发布以及相同指标数据不一致等现象发生,凡反映全区总体情况的综合性统计数据

8、及区统计局调查收集的统计数据,除国家、省、市统计局明确规定由国家、省、市统计局统一发布的外,均由区统计部门负责对外发布,其他部门和单位无权对外发布;各部门在公布本部门统计数据前,必须与区统计局发布的相关资料核对一致,同时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各部门统计资料与区统计部门掌握的统计资料有交叉、重复的,应当与区统计部门会商后再对外公布;在向社会发布信息时,应公布指标的统计口径、含义及调查方法等内容。(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七)强化充实统计队伍力量1 .加强部门、街道(镇)统计队伍管理一是由区统计部门牵头,建设全区统计人员信息数据管理库。各区直部门要明确

9、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专员,设置相应统计岗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加强统计工作联系和沟通,推动全区统计工作。二是各街道办事处应在公共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设立统计站,黔灵镇政府在相应内设机构中设立统计站,负责统计调查对象及统计调查事项;各街道(镇)要明确统计站工作职责、统计工作分管领导、统计站负责人,确定专职统计员,并在区统计局实行备案制,人员变动和调整需事先征求区统计局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可通过派遣制,配备辅助统计人员;各街道(镇)统计工作分管领导、统计站长、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要制定相应制度,配置专用信息技术设备及其他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统计工作依法独立开展的必要工作条件

10、;各街道(镇)要指导村(居)在经普、人普等全国性统计工作中,做好基础性统计、普查等工作。(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2 .加强被调查对象统计队伍指导区直各相关部门、各街道(镇)要服务指导辖区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四上企业”)和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以下简称“投资项目单位”),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职(兼职)统计人员,并保持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统计人员长期稳定性。(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3 .提升统计队伍业务素质一是区统计部门要加强基层统计业务人员培训,每年对各街道(镇)、区直各有关

11、部门和被调查对象统计人员每个专业至少举办2次统计业务培训,并对新入职统计人员适时开展点对点培训;二是区统计部门要制定对街道(镇)统计人员顶岗培训计划,各街道(镇)统计人员每年需根据区统计部门安排,定期参加统计岗位练兵,接受主要经济指标、支撑GDP核算指标等统计专业培训,岗位练兵培训时间1个月,参训情况由区督办督查局、区统计局适时通报。(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A)强化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1 .强化“六有”建设各街道(镇)要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统筹协调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六有”(即有统计力量、有办公场所、有经费保障、有管理制度、有统计台账、有印证资料)。(责任单

12、位:各街道镇)2 .强化属地协调指导加强“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各街道(镇)要协调督促指导辖区“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做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各街道(镇)做好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3 .强化制度建设统计部门要建立统计报表报送、数据采集、审核、质量评估、数据档案管理、联网直报政务值班等制度,促进区统计部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九)强化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与管理维护1 .强化企业上规入统培育按照“管行业、管培育、管入库”的原则,区发改、工信、商务

13、、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培育符合统计标准的一套表企业,做好本行业企业经营调查核实工作,建立一套表企业后备库,确保成熟一个、及时申报入库一个,做到应统尽统。同时,区发改、工信、商务、住建、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扎实做好企业服务,支持各类新增企业完成统计入库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2 .强化统计名录库管理维护统计部门要定期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核查,坚决杜绝联网直报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入统项目失实问题的发生;要严格按照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规定,及时做好一套表调查单位新增、变更和退库等工作;区委编办、人社、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定期提供掌握的单位登记资料信息变更情况,统计部门要对变更的信息及

14、时处理维护。(责任单位:区直各有关部门)(十)强化统计业务规范各部门、街道(镇)须参加区政府召开的统计工作会议,接受各项统计任务;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案的要求,向本行业、本辖区统计调查对象布置统计调查任务,进行填报培训和指导,并督促统计调查对象按时上报区级统计机构;要接受并及时反馈省、市、区统计机构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查询;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指导统计调查对象建立健全统计原始数据台账,按照质效并重原则提高数据质量,从数据采集的源头上把好质量关。(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十一)坚持依法治统1 .严格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各部门、各街道(镇)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支持统计机构

15、、统计人员独立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统计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活动、干扰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方法制度和统计业务流程,严禁指令报送、冒名报送、代替报送、打捆报送、拆分报送、虚假报送、拒绝报送等统计违法行为,以守法执法的积极行动维护统计数据客观真实。(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2 .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区委组织部要将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区委党校新时代云岩大讲堂等专题培训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初进公务员、事

16、业单位入职培训主要内容。统计部门要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方式、方法和途径,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环境。区人社局要每年组织向各部门、街道(镇)统计人员的经济类培训,保障统计人员专题培训学习和提高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统计局)3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加大统计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统计执法,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以法治手段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直各部门、各街道(镇)要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把此项工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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