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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历津贴发放暂行管理办法1 .目的为树立公司引进人才、培养人才、重视人才的人才观念,加强对高学历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储备,进一步打造知识化、专业化的员工队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 .发放原则2.1 按照员工的最高学历及获取方式发放学历津贴。2.2 学历以国家教委承认的毕业学历为准(学信网查验),非国家教委承认学历及在学信网查询不到的学历不予发放学历津贴。2.3 符合条件的员工享受公司按月发放的学历津贴。3,发放范围及发放时间公司招聘的大专及以上管培生,安排在车间实习的,在实习期间发放学历津贴。实习期结束,综合考评结果合格且正式在培养岗位任职的,按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不再发放学历津
2、贴。4 .学历津贴标准学历层次专科本科硕士及以上备注津贴标准(元)3005008005 .学历津贴发放程序及要求5.1 新录用的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学历原件,人力资源部核验学历证书真伪并复印存档。5.2 针对尚未正式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原则上需就读学校开具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待正式取得学历证书后,补发实习期间的学历津贴。5.3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符合享受学历津贴的员工按月度进行汇总,并根据出勤情况核算实际补贴金额。5.4 实习期间离职的,不再发放学历津贴。5.5 公司人力资源部要认真做好员工的学历的审核工作。对员H弄虚作假使用假学历、假证书骗取学历津贴的,除返还学历津贴外还要给予相应处分。6 .附则本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