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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在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心得体会互联网时代,信息、微博、微信、QQ应有尽有,让人应接不暇,这既方便党员干部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丰富多彩的信息,又给党员干部提出了提升鉴别信息真伪能力的要求。党员干部既要通过上述手段获取和发布带有正能量的信息,同时又要慎用这些手段,不传播带有负能量、负效应的信息,尤其要注意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吴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并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一国两制”,这种行为因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受到纪律处理。法律是对公民的最低要求,但党纪严于国法,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更要遵守党的纪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党员干部和普通公民一样,有权利在网络空间发表评论、转载文章,但必须把握好自己的定位,坚定政治立场,在网络上转载文章、发表评论时,应对文章、评论进行甄别、审定后再发表,不能随意转载虚假信息,转载和发表违背中央大政方针政策的文章、评论。党员干部应该知道,互联网时代,微信“朋友圈”就等于公共空间,发表观点必须遵守党的纪律,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了自己身份,图一时之快,随意发表自己的观点,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观点,时时处处维护党的权威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