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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依法加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一、深刻认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1 .全区各级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营造更好法治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决策部署上来。全区法院要结合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 .全区法院要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
2、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法律服务平等。要努力满足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创新工作机制,转变作风,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和动力。二、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3 .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谦抑司法政策。坚持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对民营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界限,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
3、扰,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4 .要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符合规定的涉案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对作出社会贡献、符合立功或重大立功条件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强制措施。5 .妥善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明确产权归属,加大对各类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力度。坚持以历史发展的眼光看待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涉企错案冤案依法及时甄别纠正,公正高效审理涉及企业家的国家赔偿案件,加大赔偿决定执行力度,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
4、合法权益。加强与检察机关协调配合,自觉接受检察监督,依法办理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的涉民营经济案件。6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确保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实现。对民营经济与其他经济主体同等对待,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尤其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民营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化、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及时向“信用内蒙古“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全面惩戒,着力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加强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工作,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判决,依法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利。7,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
5、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合理选择执行财产,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依法选择执行对民营企业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维持民营企业的经营稳定。坚持网络拍卖优先原则,依法适当采取财产变价措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合理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最大限度实现财产真实价值,及时发放执行案款,提升执行案件质效。8 .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商标恶意抢注、专利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行为的惩治力度,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9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案件审
6、理,依法制裁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参与行业竞争,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10 .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对企业的拯救功能,帮助暂时经营困难和有经营价值的民营企业,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帮助企业恢复生机。提升破产案件办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降低破产成本,实现民营企业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IL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诉讼中民事争议一并审理改革,促进民行交叉争议实质化解。着力推进行政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严格落实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时通报全区行政
7、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12 .打造民营企业便捷化诉讼渠道。推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深度应用,在诉讼全流程开通“绿色直通车”,快调快审快判快执,为企业提供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窗通办的诉讼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巩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全覆盖成果,通过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水平13 .强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司法服务和保障。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合理定性疫情对合同履行造成的障碍,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合同违约等纠纷,依法
8、严厉打击妨害复工复产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助力民营企业应对因疫情带来的经营难题。14 .大力开展涉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积极引导涉诉企业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引入专业化调解力量,建立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名册,通过委派、委托调解化解涉企纠纷,实现诉讼与非诉调解有机衔接,降低企业涉诉成本。15 .提供优质便捷立案服务。畅通立案绿色通道,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大力开展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方便民营企业依法及时行使诉权。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提交缓交、减交诉讼费用申请的,人民法院依法准予。16 .畅通工作沟通与联络渠道。加
9、强与各级党政及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和协调配合工作,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沟通与联络。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等各种渠道充分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17 .强化司法宣传力度,提高民营企业的抵御法律风险能力。继续创新司法公开方式,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提高民营企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对具有典型意义和较大影响的法律问题、热点问题,发布典型案例,树立正确价值导向,传播法治正能量。18 .加强组织保障。全区各级法院要成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相关工作,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等重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