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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选课第一条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研究生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由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协商选课,选课必须经导师签署意见、院(部)确认后,完成网上选课。第二条研究生所选课程一般不许更改,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必须更改时,需经导师同意,并填写更改课程报告,由导师签字、所在院(部)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批准,课程更改应在开课后两周内进行,否则不予办理。第三条研究生所选定的非学位课程在入学前已学过,或认为该门课程确有能力自学,可由本人在开课前提交免修申请报告,经导师和任课老师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但研究生需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且成绩高于相应标准10分以上方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2、。第四条因条件限制我校不能开设的课程,可以到外校学习,学习完成后,应取得成绩证明,交研究生院。到外校听课的手续由研究生自己联系办理(需经导师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第二章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第五条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要求的课程学习、实践等项目均应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成绩和学分。第六条考核的目的是帮助研究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七条考核项目和评分办法1 .考核项目:课程考试;实践技能考核(指实验、实习、课堂讲座等);教学实践考核;临床实践考核。2 .考试方式:研究生课程考试的试题应以考查其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课程考试一般应在学期末进行,采
3、用闭卷笔试或专题综述方式进行。课堂讲座、教学实践、临床实践等的考试按百分制评定,以通过或不通过形式记录成绩,并由导师或有关教师对其实际能力及效果写出评语。第八条学习成绩管理1.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程的考试成绩70分为合格,选修课程的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达到上述标准者可获得学分。3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考试成绩达到上述标准者可获得学分。4 .任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网上录入完成课程考试成绩及提交纸质版成绩一式三份,一份由学科组留底备查,一份交各院(部)保存,另一份送交研究生院
4、。5 .研究生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不及格者,允许重考或补考一次,重考成绩合格,补考成绩及格后方可获得学分,但要在成绩后注以“重考”或“补考”字样。6 .因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有医院证明,在考试前办理申请缓考手续,经研究生院批准后,通知开课学科组。病愈后,可以随补考生同时进行考试,仍按正常考试记分。7 .登记免修课成绩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免修”字样。8 .研究生所选的课程,如未办理退选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则该门课程不及格。9 .凡在外校所学的课程,均按我校学分计算方法折合为我校的学分记入总学分。非本校研究生选学我校研究生课程,只给成绩,不给学分。10 外单位研究生或进修人员申请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学习时,必须到我校研究生院办理手续。第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