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立重大制造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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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建立重大制造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构建重大制造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重大制造业项目招引建设、达产达效,根据市关于建立全市重大制造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突出税源经济、优化项目投向”为导向,围绕签约、开工、竣工、达产等项目建设各阶段,建立环环相扣、实时跟踪、动态管理的推进体系。坚持项目招引、企业技改并举,不断挖掘引进优质重大制造业项目,依托市重大制造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制造业项目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项目产出效益、技术水平和产业引领力、带动力,以项目优化促推投

2、资优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二、工作机制(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工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商务局(招商办)、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税务局、高新区税务局、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重大制造业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负责项目入库、监督管理、协调推进、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二)强化评估流程各镇(街道)、园区对照区重大制造业项目预先评估表(见附件)进行基础资料填写及自评,提交至领导小组办

3、公室。区重大制造业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能,结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科学务实地研判项目技术先进性、税源贡献、能耗排放、资源利用水平、市场风险等因素,提出详细评估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估意见汇总报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拟用地达100亩或能耗达5000吨标煤的项目须由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与市级部门提前沟通。需新增工业用地或涉及股权转让的工业项目,须按照关于印发区工业项目供地预审核办法的通知(扬邢政发(2021)47号)要求报区审核。各镇(街道)、园区应咨询专家意见,从法务、商务、财务的维度对拟签约项目投资协议和监管协议条款进行审查,明确各方履责条款和履约责任。新签

4、约计划设备投资达5000万元的重大制造业项目,须及时上报制造业项目管理平台,按平台要求录入项目基本情况、预计产出、预先评估意见、年度计划安排等相关信息,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审核合格后入库。(三)强化协调推进各镇(街道)、园区须及时梳理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区级及以上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经与区相关部门初步对接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汇总项目问题清单,定期呈报区政府分管领导。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采取工作例会、现场办公等形式,对项目存在问题进行协调会办。具体内容如下:1、月度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相关地区、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研究会办项目推进过程中需要区政府及

5、以上层面协调解决的突出问题。2、现场办公。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开展调研,现场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强化督查跟办建立实地督查、流程跟办、开工认定相结合的重大制造业项目督查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日常负责督查推进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其中:1、实地督查。定期前往项目建设现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实地督查。2、流程跟办。依托制造业项目管理平台,对项目流程各环节进行提示预警,对时间进度滞后的环节进行专项督查,保障项目推进链条畅通。重点关注审批总周期超12个月及具体环节停滞超1个月以上的项目。涉及审批的要素保障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项目

6、审批工作。3、开工认定。依据市制造业重点项目认定办法,对审批手续齐全、开工要素齐备的项目由市、区工信部门联合开展新开工认定工作,通过新开工认定的项目正式成为在建项目。(五)强化产出评价项目开工认定后,各镇(街道)、园区须及时在制造业项目管理平台上传设备发票,由市、区工信部门联合依据设备发票金额并经现场查看开展项目竣工认定工作。项目竣工后,连续三年考核项目开票销售和入库税收。三年考核结束后,项目从制造业项目管理平台中出库。对出库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工信局)联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税务局等部门,比对项目引进时承诺的亩均开票销售、亩均入库税收,结合项目的产业带动、实物投资、创造就业、规上企业

7、转化等情况,形成项目产出评价报告,定期汇总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阅,同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三、保障措施1、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要对照本实施意见,加强对重大制造业项目的谋划、筛选,力争将数量更多、体量更大、质态更优的制造业项目纳入制造业项目管理平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沟通对接,高效务实地做好重大制造业项目的服务和推进工作。2、强化要素服务。为重大制造业项目审批设立“专窗”、建立“专班”、进行“专管”,对重大制造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除法律强制性要求外,实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各要素保障部门要抓好重大制造业项目在土地、资金、用工、水电等方面的保障,明确

8、部门分管负责人和专人负责,为重大项目提供全方位、零距离优质服务。3、严肃工作纪律。凡计划设备投资达5000万元的项目,如不上报至平台,则不列入新开工项目;对提供虚假签约协议、审批文件、设备购置合同、设备发票等材料的项目,追究相关地区及部门人员责任,并取消企业3年内申请市区两级政策支持的资格。4、加强结果运用。每月对各镇(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制造业项目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对议定事项落实情况、项目建设进度、项目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考评,重点考评项目产出效益,考评结果将纳入当年年度镇级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及区级机关单位综合考核体系。附件:区重大制造业项目预先评估表附件:区重大制造业项目预先评估表填报时间:一、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投资主体投资内容主要产品及工之实施期限征地(亩)或租赁厂房(平方米)总投资额(亿元)设备投资额(万元)主要设备及数量研发人员数量预计能源消耗(吨标准煤/年)预计解决就业人数亩均开票(万元)亩均税收(万元)项目产能及产出预计(包括竣工后1-3年及满产后预计开票、税收)二、评估意见镇(街道)、园区自评意见产业政策评估意见用地规划评估意见环境影响评估意见能耗排放评估意见其他评估意见总体可行性评估备注:拟用地达100亩或能耗达5000吨标煤的项目须与市级相关部门提前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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