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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学校人事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健全人事管理制度,适应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行 三级管理要求,现按照“统一领导,加强管理,严格制度,规范程序, 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就人事管理 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1.请假制度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向部门领导申报,请病假一周以上,须报 学校人事处。部门领导请病假3天以上,须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A.病假满一个月扣发劳务费、奖励工资、季度奖;B.病假两个月以内,发给本人工资;C.病假超过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 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
2、0年的 工资照发;D.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 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70%,工作年限满10年和 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o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生活福利待遇。病假须有医疗机构的证明。事假教职工因私事有正当理由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部门领 导批准,超过3天由部门加具意见送人事处由分管领导审批。部门领 导请事假3天以上,须向人事处申报呈主管领导审批。未经批准擅自 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的,按旷工处理。事假一天扣本人基本工资一天,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 天的,扣发当月奖励工资、季度奖、劳务费。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
3、按本人基 本工资的80%计算;超过两个月的,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 的60%计算;超过三个月的,超过天数本人基本工资停发;一年以上 作自动离职办理。有学校通知开家长会的可以不扣。职工外出看病取药,每月两个半天以内的,可以不扣;年龄在 50岁以上的教职工放宽到四个半天以内不扣。按旷工处理的人员,旷工期间停发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季度 奖、劳务费。因私事短期出境居留,按(XX)侨政会字第007号文规定,去港 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必须按期返回。出国的,不得超过半年。如 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超过假期(包括续 假)半年以内的,予以停薪留职;超过半年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办理。在
4、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假期内的工资和补贴等,均按照处理 事假的规定办理。婚期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婚假3天;实行晚婚者(男25周岁、 女23周岁晚婚),增加婚假10天(省计生办XXXX年X月X日公布)。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休假15天。因难产而剖腹增加产假 30天,有特殊情况者,根据医疗单位证明,按1992年2月25日XX 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XX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办理。按xx年X月X日xx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干 部、职工(包括临时工)实行晚育者,增加产假15天。探亲假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5、。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 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的天数。丧假教职员工为直系亲属办丧事,向部门领导申报,可准假35天, 超过7天由部门领导加具意见送人事处审批。旷工无故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按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除扣发本 人旷工天数工资外,并停发当月各种奖励补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者,作自动离职办理。2 .退(离)休制度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组发XXXX9号文及省委X发xxxxll 号文规定,凡已达到规定的退(
6、离)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不需 本人提出申请,由组织人事部在其达到退(离)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 本人,并在其达到退(离)休年龄后的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不再列为在编人员。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X府办XXX 56号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办理。3 .辞职、退职规定教职员工有正当理由申请办理辞职、退职,应写书面报告,由部 门加具意见送人事处审核,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按上级有关规定办 理辞职、退职手续。4 .进修、读书规定教师进修,由所在系提出意见,送人事处汇总,并报学校主管教 学的领导审批。非教师系列的干部、职工申请读书,凡需要占
7、用工作时间和报销 学费的,统一由部门加具意见后送人事处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5 .聘任制度(1)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包括教师干部、工人)。按照干部管理权 限以及有关的程序和条件,实行逐级聘任:中层干部由校长聘任;教 师、一般干部和工人由系(所)主任、处长聘任。教职工与所在部门签订聘约,应坚持自愿守约的原则,在签订 聘约和任务书后,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在每学年 末由所在部门就其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作出鉴定,上交人事处 汇总报告学校主管领导。(3)教职工如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聘约,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无 部门聘任的,可自找门路调出。在6个月内发给基本工资,停发工资 外的各种奖励补贴
8、(下同);从第7个月开始,至一年以内,只发基本 工资的80%; 一年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4)凡调离本校的人员(属组织上调动的除外),从调离之日起,必 须交回学校的住房。6 .辞退教职工规定根据人事部人调发xxxX18号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 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 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3)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4)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
9、旷工时间 超过30天的;损害单位经济效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教学秩序 和社会秩序的;(7)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的;(9)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辞退教职工由学校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经领导集体讨论 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 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7 .学习制度每周星期三下午为教职员工学习日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 加,须经批准;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习日活动,作旷工处理。8. 领导干部外出
10、报告制度为便于工作联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外出办事(含公务或私事), 凡是离开市区两天及其以上的,须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9 .回避规定根据人事部文件人调发xxxxl号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 行规定:(1)为健全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廉政建设,消除亲属聚集所带 来的危害,保证公正廉洁,依法执行公务,必须实行回避规定应回避的亲属亲系为: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配偶关系;近姻亲关系(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3)在办理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任免、晋升、调配、出国审 批、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及监察、审计等公务活动中,凡涉及到本人或 本人有上述第(二)点所列亲属关系的,应
11、自行申请回避,不得参加有 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人事部门在人员录用、晋升、调配过程中应对当事人进行严格 的审查,确定有无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及时作出处理。10 .考核制度人事考核是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考核为教职员工的任 免、奖惩、升降、培训等提供可靠依据。(2)考核内容与形式,主要考核被考核者的德、能、勤、绩四个方 面,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情况和实绩评定本人的档次。(3)实行行政领导负责的考核制,一级考核一级。学校主管领导考 核部门领导,部门领导考核分管范围的教职工。(4)考核时间:一般在每学年末,结合工作总结进行。每个教职工要按规定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干部职工考核登记表,项目要齐全,内容要真实,书写要工整, 于续要完备。登记表归人本人考绩档案。(6)人事部门作为考核工作的办事机构,处理日常的考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