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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海南热带作物产业发展,促进热带作物产业提质增效,全面提升海南热带作物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海南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工作的有效运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包括热带作物和热带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园)建设,要与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热带现代农业基地需要相结合,以发展优质高效热带作物和提升热带作物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实施农业标准为主要内容,运用标准化手段和方法,加快热带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种植方法推广应用,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努力提高海南热带作物标准化水平。第三条示范园
2、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证书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审批和颁发。第二章示范园建设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市县农业农村局、热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区域示范园的布局规划,制定示范园年度创建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区域示范园创建工作。第五条示范园以一种热带作物或热带水果为主,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第六条示范园建设优先选择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好、技术含量高、推广前景广阔的项目,要求区域连片、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商品优势。第七条示范园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位于海南省热带作物优势区域内,符合当地农业发展总体规划;(二)申报单位应为优势区域内的规模生产的企事业单位或农
3、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有完整的生产管理制度,有稳定的技术队伍和熟练工人,具备实施示范园建设的基础和条件;(四)天然橡胶连片面积100O亩以上,槟榔、胡椒、香蕉、芒果、菠萝、火龙果等主要热带作物连片面积300亩以上,其他热带作物200亩以上。第三章示范园建设的主要内容第八条示范园应制定生产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示范本行业国家、行业或地方农业标准,包括:(一)实施热带作物种子、种苗标准;(二)实施热带作物优质高效栽培技术标准(规程);(三)实施热带作物产品采收、质量分级等标准;(四)实施热带作物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冷藏等标准,提高热带作物产品附加值。第九条示范园应积极采用国际
4、标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优势,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第十条示范园应为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农业标准提供试验场地和科学依据,并率先在本基地组织实施示范。第十一条示范园创建单位应加入海南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的要求,依托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测机构,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工作,完善农用物资等投入品的监管制度,实现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测、去向可追踪、质量可查询的完善监管制度。第十二条示范园创建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示范园内从事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标准化生产培训L增强其标准化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提高示范园标准化生产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第十三条示范园应积极协助农业
5、、热作主管部门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训,辐射带动周边种植户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第四章示范园的申报、审批第十四条示范园由市县农业、热作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社均可作为申报主体。第十五条申报主体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创建单位简介;(二)创建单位资质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土地经营权5年以上证明;(四)具有至少1名中级职称(含)以上科技人员或从事本领域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聘用合同或产学研合作合同、资质证明;(五)企业生产技术标准(规程),实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六)管理制度、生产管理
6、与投入品使用记录管理档案;(七)产品检测报告;(八)其他相关材料。第十六条审批程序:(一)登记受理:申报材料由市县农业、热作部门报省农业农村厅热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二)初审、复审及现场评审:市县农业、热作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省农业农村厅热作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复审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踏查,现场评审。(三)审批:经评审、公示后合格者,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证书和牌匾。第五章示范园的考核与管理第十七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全省热作示范园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评审和审批验收工作。第十八条海南省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单位要制订详细的创建实施方案,包括:示范内容、示范目标
7、、年度计划及采取的配套措施等,并在示范基地设置示范标牌,检查验收合格后,颁发证书和牌匾。第十九条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证书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需提出复评申请,重新考核换证。对到期不提出复评申请的示范园,作为自动弃证处理,原证书和牌匾作废。第二十条因不可抗力暂时丧失示范功能的示范园,应及时向市县农业、热作部门和省农业农村厅报告,待条件恢复后重新申报。第二H一条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专家成立示范园建设检查组,不定期对示范园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书,整改期满后示范园应主动提出复验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验权利,取消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称号,原证书和牌匾
8、作废。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称号:(一)出现重大高毒、高残留农药或重金属污染事件的;(二)生产基地出现大面积污染源、病虫害无法根治的;(三)抽查、统检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四)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五)证书有效期满未办理复审手续的;(六)在申请、检查和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第二十三条被取消“示范园”资格的,3年内不得再申报。第二十四条获评的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应在生产基地树立标牌,标明种类、规模、范围、审批单位、质量承诺等,实行社会监督。第二十五条获评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的单位,可作为入库单位参与农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农业产业发展项
9、目等。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0年印发的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自动废除。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申报表基地名称申报单位建设地点作物品种种植面积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申报单位意见(公章)年月日市(县)审查意见(公章)年月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公章)年月日备注:申报单位应按管理办法规定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认定/复评申请书示范园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示范园详细地址申请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邮编E-mail示范园基本情况作物名称、品种种植面积(亩)基础设施机械设备技术规范
10、、应用制度建设质量安全综合效益获得荣誉申请单位意见签名:(公章)年月日市(县)农业主管部门意见签名:(公章)年月日省(区)农业主管部门意见签名:(公章)年月日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现场评审/复评意见示范园名称示范园创建单位示范园地址专家意见根据海南省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管理办法,年月日省农业农村厅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专家组对申请的进行了现场评审/复评。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核有关材料,提出以下考评意见。示范园认定/复评材料(口齐全、口基本齐全、口不齐全),数据(口真实、口不真实),是(口具有、口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口企业、口事业、口农民专业合作社),面积亩(其中示范作物种植面积亩),土地
11、使用权属(口国有、口集体、口租赁、口其他),拥有一年以上合法稳定的土地使用权。基本条件(口完备、口基本完备、口不完备),技术水平(口较好、口一般、口较差),管理水平(口较好、口一般、口较差),质量安全水平(口较高、口一般、口较差),综合效益(口较好、口一般、口较差)。专家组一致认为,该示范园现场评审/复评为:口通过口不通过专家组长(签名):专家成员(签名):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评审评分标准(暂行)示范园名称申报单位主要作物序号指标权重指标要素指标达到程度各项小计ABC分数基本条件25示范作物(位于国家/省级/地方规划优势区域内,优势作物/地方特色作物)6-4.14-2.12-0产地环境(示范园
12、土壤、水源、空气、交通等条件及质量)5-4.14-2.12-0园区基础建设(道路、电力、排灌、水土保持、防护林及其他附属设施)5-4.14-2.12-0种植品种(行业/省主推品种、优良品种、地方特色品种)5-4.14-2.12-0种植方法(行业/省主推种植方法、林下经济模式、复合种植模式、宽窄行模式等)4-3.13-2.12-0一技术水平35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或团体标准3-2.12-1.11-0制定并实施本园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企业标准)3-2.12-1.11-0技术力量适应生产需要(园区技术人员、技术依托、产学研用情况)7-5.15-3.13-0绿色优质高效生产技术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
13、替代、水肥一体化、绿肥种植等)6-4.14-2.12-0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生物防治、生态防控、物理防治等)5-4.14-2.12-0生产机械与设备配置(耕作、植保、采后处理、冷链仓储、运输及其他相关设施设备)4-3.13-2.12-0机械化技术应用(机械化率、机械使用率)4-3.13-2.12-0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物联网、信息数据采集与应用等)3-2.12-1.11-0三管理水平15制度建设(包括人事管理、生产管理、物资管理、投入品记录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购销管理等内容,制度上墙等)9-6.16-4.14-0园区管理(环境卫生、田间管理、树体管理、作物长势、病虫害、生态友好等)6-4.14-2
14、.12-0四量全质安10质量安全(“两品一标”/产品检测报告/质量可追溯)6-4.14-2.12-0农药安全使用(高效低风险农药,残留未超标)4-2.12-1.11-0五综合效益15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技术培训、咨询和服务,示范带动情况5-4.14-2.12-0“两减”工作开展(有机肥使用、农药减量、废弃物回收情况)6-4.14-2.12-0国家级/省级/地方/企业品牌创建、推广4-3.13-2.12-0六加分项10获得国家级荣誉2分/项、省级荣誉1分/项,最高不超过10分七否决项-100农残超标,使用剧毒、禁用农药等,实行一票否决总分:评分及填写说明:1.基本条件分值O-Io为不完备,10.1/5为基本完备,15.1-25为完备;2 .技术水平分值0/4为较差,14.128为一般,28.135为较好;3 .管理水平分值06为较差,6.110为一般,10.1/5为较好;4 .质量安全水平分值03为较差,3.16为一般,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