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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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标采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xx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国家及地方上级主管部门对招标采购工作有专门规定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是指招标人事先发出公告或邀请,提出所需招标的标准和条件,由有意提供所需招标的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竞争,经招标人依法审查比较后,择优选定中标人的行为。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工

2、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第三条使用学院资金招标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均适用本办法。学院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类资金,包括各级各类财政拨款和各种收费、科研经费、其它收入等。第四条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第五条招标采购的项目应先有财务预算,后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采购,不得超预算采购”的原则,与归口管理部门协调一致,按照学院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执行。年度招标采购预算一经上级部门批复,原则上年度中间不予调整。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化整为零或者以

3、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采购。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学院招标采购部作为专职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有关工作流程,组织实施具体招标采购工作。第八条开展招标采购工作时,项目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招标采购部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见附件1)。第九条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依职责权限负责对学院招标采购工作相关环节进行监督。第三章招标采购类型及限额标准第十条招标采购分类、范围及限额标准招标采购分为“基建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一)基建项目招标是指使用学院基建资金或专项经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的必须招标的工程或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服务的招投标工作。(二)政府采购是指使用纳入学

4、院预算管理且已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资金,由招标采购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组织实施采购XX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下简称“集采目录”)以内的,或者集采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非政府购买服务的行为。(三)非政府采购是指使用纳入学院预算管理的资金,由招标采购部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组织实施采购集采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预算在规定金额范围的招标采购活动。非政府采购分为“学院集中招标采购”和“各单位自行组织招标采购”。1.学院集中招标采购是指采购集采目录以外,单项一万元(含)或批量年度累计预算2万元(含)以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以及单项预算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类项目

5、,由招标采购部负责组织实施。2 .各单位自行组织招标采购是指采购集采目录以外,项目单项1万元(不含)或批量年度累计2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由各部门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3 .单项预算5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类项目需提报总务处按规定组织实施。第四章招标采购方式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仅限货物类)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采购方式(见附件2),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执行。第十二条非政府采购项目参考采用政府采购方式。第十三条基建工程项目采购方式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

6、条例、规定及省市文件执行。第十四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H;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第十五条因应急性工作、突发性事件和抢修工程等情势产生的紧急(特殊)采购,依照应急采购的有关规定实施。第五章招标采购程序第十六条政府采

7、购和学院集中招标采购程序(一)项目论证与立项。项目主管单位、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年度采购预算编制要求,将财务预算及招标采购计划报学院招标采购部,招标采购部对项目招标采购预算及计划进行审核汇总,按规定程序上报学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提交招标采购需求及相关资料。项目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及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 .采购需求(含技术参数)、预算金额、市场调研情况等;2 .拟订的采购(招标)文件、新建工程类项目立项批文、规划许可、消防图审等,装饰、装修、修缮类等项目需提交预审报告(含施工图或方案图、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等)。(三)确定采购方式。根据学院批复的采购计划,招标采购部按规定确定

8、采购方式。项目申报部门提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需填写泰山学护理职业学院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请表(见附件4),经招标采购部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实施。(四)组织专家论证采购需求。1 .学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组建采购需求论证小组,提高招标采购文件编制质量,防止招标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排他性质条款,达到公平、公正,减少供应商质疑和投诉次数,提高招标采购工作质量。2 .论证小组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从XX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按照项目类型由学校项目申报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授权派出。3 .对于预算编报阶段已开展过且无供应商提出异议的50万元(不含)以下的招标采

9、购项目,非特殊情况,原则上按照项目申报部门提报的采购需求进行招标,不再组建采购需求论证小组,以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效率。(五)编制、确认招标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和项目特点准确完整地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商务条件、采购需求、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报价要求、评审方法、评审标准等。招标采购文件载明的技术指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要求,不得有违反规定出现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招标采购文件经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审核签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六)发布招标采购公告。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发布招标采购公告。(七)供应商报名、投标

10、。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规定和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供应商报名、接收投标响应文件。(八)开标。开标应在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时间与地点公开进行,学院相关部门和供应商参加。(九)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在XX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按照项目类型由学院项目申报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授权派出;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十)发布结果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学院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在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处

11、理质疑、投诉。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和投诉后,项目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招标采购部及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处理质疑和投诉。(十二)签订招标采购合同。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政府采购十日内),项目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按照招标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确立的事项及学院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签订手续,并负责合同的执行。(十三)组织履约验收。项目完成后三十日内,合同签订部门应成立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的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封存样品及承诺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等情况进行验收,出具履约验收报告(见附件5)。各部门自行组织招标采

12、购项目的履约验收报告由本单位留存备查;政府采购和学院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由合同签订部门书面向招标采购部提出复核验收申请(附履约验收报告),由招标采购部组织归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进行复核验收并出具履约验收复核报告(见附件6)。(十四)资金支付。各部门自行组织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政府采购和学院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合同签订单位在招标采购部组织复核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十五)整理归集资料移交归档。招标采购工作完成后,招标采购部负责将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单等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并及时移交学院档案室保存。第

13、十七条各部门自行组织招标采购要求各部门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实施的招标采购项目,项目论证、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信息公开、评审环节、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档案管理等相关资料至少留存备查5年。第六章招标采购内控与监督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招标采购人员向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第十九条所有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均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附件7),按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招标采购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招标采购工作中,所有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主动申请回避;供应商认为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第二十条项

14、目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采购行为,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第七章附则第二H一条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招标采购,不适用本办法。其中,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军工以及涉密专用信息设备的招标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原学院范围内其他制度中与此不一致的相关条款一律作废,均以此为准执行。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由招标采购部负责解释。附件:L项目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和招标采购部的主要工作内容2 .主要招标采购方式;3 .招标采购需求申报表(货物类、

15、服务类、工程类)4 .XXXX职业学院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申请表5 .XXXX职业学院项目履约验收报告(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6 .XXXX职业学院项目履约验收复核报告(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7 .招标采购工作法律责任附件1项目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和招标采购部主要工作内容一、项目申报单位负责项目立项申请、合同签署、项目实施等工作,是招标采购项目的责任主体,主要工作内容是:(一)制定本单位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招标采购工作机制,明确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权利责任;(二)组织并做好招标采购项目的前期考察、论证和采购需求确定工作,根据项目性质做好与学校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16、;(三)负责申报招标采购计划,落实招标采购预算,并对所申请项目的计划、预算、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制定招标采购计划时务必科学、据实制定,不能超出项目预算资金,造成无法招标采购。(四)制定招标采购项目需求,配合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组织现场踏勘等;(五)审核确认招标采购文件和相关信息,授权代表参加招标采购项目的论证和评审会议;工程类招标采购项目由总务处授权代表参加论证和评审会议;(六)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负责履约验收;(七)与学院相关部门共同处理质疑和投诉;(八)负责自行招标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九)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二、归口管理部门按照部门管理职能负责有关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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